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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到底怎麼了,動不動就檢舉??

現在的人到底怎麼了,動不動就違規


現在的人到底怎麼了,動不動就違規


現在的人到底怎麼了,動不動就違規


謝謝大家的回應
也許,是我個性比較隨和吧!
你不惹我,我都無所謂
惹到我,就…抱歉囉!

但假設檢舉一件要15分(詳情我不清楚)
那麼有人檢舉個百,千來件的
是都沒事做嗎?
單純好奇

把那些時間拿去做其實更有意義的事
不是更好??

還有,如果檢舉可以讓你很開心的話
那去考警察
應該可以讓你滿足
開單合法化,且還光明正大
台灣胖胖糖 wrote:
先聲明,我未被民眾...(恕刪)


台南檢舉 汽車佔用機車道 是無效的


還有樓上的, 當警察反而不能亂檢舉喔! 不是你管的不能做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Johnny_depp wrote:
全世界先進國家幾乎...(恕刪)

其實我也不排斥重罰
特別是酒駕
厚伊係

BLEOPARD wrote:
如果一個國家只能靠...(恕刪)


說得好!

想當年我一個同學去德國留學,回來後說德國很不好,沒事就被檢舉。我回他說你「沒事」別人為什麼會檢舉你?是我們從小就習慣不守法才會覺得「沒事」。

吳小胖1229 wrote:
為何不檢舉
不然開個車,是要你讓我我讓你嗎,大家都不用守法了
檢舉就是給人權利,假加今天沒有開放民眾檢舉好了
我保証以台灣人的個性,交通一定比大陸更亂
我還覺得很多法規都應該要開放檢舉才對
而且,什麼你提防我,我提防你
你乖乖開車,有什麼好提防的
就像我乖乖開車,就不用怕被人檢舉
而且你在台灣開車跟三寶講信任?


我很佩服大大您的氣魄
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提供您出沒的地區和車號末四碼呢?
小弟以後如果有行經該區域看到末四碼跟您相同的車子違規
保證檢舉喔~
反正您都乖乖開車 應該不會害怕才對喔

CPU599 wrote:
台南檢舉 汽車佔...(恕刪)

哇,小弟還真不清楚吔
原以為看到違停的
就下車全給他開一開
一定很爽

但,政府應該也不敢做吧…
想想各大夜市附近的違停
若天天都被開單的話
民眾應該會罵政府
太有感了,
今天早上才遇到一台在轉彎處閃黃燈,
駕駛人在車上,副座的女人去買麵線,
就這樣擋住整個車道,害後車都要跨越車道線超車,
重點是又是轉彎處,真不知道對向如果剛好有車來怎辦,
就是這種自私的人,可惜騎摩托車沒有行車紀錄器可以檢舉,
不然一定檢舉他
keigos wrote:
吃飯臨停紅線 擋住整個車道
迫使後車必須跨越雙黃線才過的去
這種不檢舉 難道等他吃完飯嗎

myfreelysoul wrote:
我很佩服大大您的氣...(恕刪)

大大您知道的
有種東西叫鍵盤手

我雖然沒被檢舉過
但我不是神人
偶爾半夜後面沒車
我也懶得打方向燈
若不幸被警察抓
至少,我不會拿菜刀出來拉

tcwang436 wrote:
以前我也是偶而會檢...(恕刪)


這是不對的!
別人未打方向燈或許也是因為突然零件故障,
雙黃線超車或許是車上有傷患要急著送醫,
相信我,你說的一個月可能遇不上一台!

你的同理心,造成錯誤的結果。
不要把人教歪......
隨時保持車上裝備正常,若突然故障也要立即維修,好啦~這點你做對。
緊急傷患應叫救護車,而不是用私家車狂飆。真的這麼急,叫救護車才是正確的,
在車上就能進行初步救治。

所以你還是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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