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回應也許,是我個性比較隨和吧!你不惹我,我都無所謂惹到我,就…抱歉囉!但假設檢舉一件要15分(詳情我不清楚)那麼有人檢舉個百,千來件的是都沒事做嗎?單純好奇把那些時間拿去做其實更有意義的事不是更好??還有,如果檢舉可以讓你很開心的話那去考警察應該可以讓你滿足開單合法化,且還光明正大
BLEOPARD wrote:如果一個國家只能靠...(恕刪) 說得好!想當年我一個同學去德國留學,回來後說德國很不好,沒事就被檢舉。我回他說你「沒事」別人為什麼會檢舉你?是我們從小就習慣不守法才會覺得「沒事」。
吳小胖1229 wrote:為何不檢舉不然開個車,是要你讓我我讓你嗎,大家都不用守法了檢舉就是給人權利,假加今天沒有開放民眾檢舉好了我保証以台灣人的個性,交通一定比大陸更亂我還覺得很多法規都應該要開放檢舉才對而且,什麼你提防我,我提防你你乖乖開車,有什麼好提防的就像我乖乖開車,就不用怕被人檢舉而且你在台灣開車跟三寶講信任? 我很佩服大大您的氣魄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提供您出沒的地區和車號末四碼呢?小弟以後如果有行經該區域看到末四碼跟您相同的車子違規保證檢舉喔~反正您都乖乖開車 應該不會害怕才對喔
太有感了,今天早上才遇到一台在轉彎處閃黃燈,駕駛人在車上,副座的女人去買麵線,就這樣擋住整個車道,害後車都要跨越車道線超車,重點是又是轉彎處,真不知道對向如果剛好有車來怎辦,就是這種自私的人,可惜騎摩托車沒有行車紀錄器可以檢舉,不然一定檢舉他keigos wrote:吃飯臨停紅線 擋住整個車道迫使後車必須跨越雙黃線才過的去這種不檢舉 難道等他吃完飯嗎
tcwang436 wrote:以前我也是偶而會檢...(恕刪) 這是不對的!別人未打方向燈或許也是因為突然零件故障,雙黃線超車或許是車上有傷患要急著送醫,相信我,你說的一個月可能遇不上一台!你的同理心,造成錯誤的結果。不要把人教歪......隨時保持車上裝備正常,若突然故障也要立即維修,好啦~這點你做對。緊急傷患應叫救護車,而不是用私家車狂飆。真的這麼急,叫救護車才是正確的,在車上就能進行初步救治。所以你還是檢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