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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請立委提案 酒駕抓到一律送殯儀館服務一個月

立委絕對不會立這種未來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法
就如同吸金、詐騙為何橫行都不怕
被罰一點,再被關幾年就可以出來繼續騙一樣
不用嚴刑峻法根本沒在怕
立委都在互相鬥爭他不會去訂這個啦

更何況EPS動態防滑軌跡都沒強制了
立委都一群政客,選民服務和搏版面,哪個會鳥你?
我建議酒駕罰90萬,可能更有嚇阻力

pclee525 wrote:
有些人酒駕是習慣,...(恕刪)




請黃偉哲嗎?






小宸宇 wrote:
立委們太常餐敘
哪天會弄到自已,或長官


不行啦,立委弄滿12次就要進去一整年,
怎麼可能立法搞自己。
如果真的通過,以後要找那些立委,議員,代表,官阿
可能都要到殯儀館才找的到人

pclee525 wrote:
有些人酒駕是習慣,...(恕刪)

利痿與政客為了自身利益,管你老百姓去死,酒駕每年死幾百人都沒差
pclee525 wrote:
有些人酒駕是習慣,...(恕刪)


酒駕?抓到抽四鞭即可,每三個月抓來抽一鞭,一鞭下去三個月傷好的差不多,
再一鞭,保證酒駕大降

果然只有台北市政府敢真正的把這種制度實現! 其他縣市政府請趕快跟進!

哪天酒駕車禍到你身就知道。

也希望各位公開"支持此法案"的議員立委讓大家知道!看看哪些立委議員是在擋這種法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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