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
早期機車是比照自行車的路權,沒想到現在機車的路權越來越擴張,快車道已經可以騎上去,有些路段也取消兩段式...
不知為何機車就不能列入慢車的路權範圍,全比照自行車就沒爭議,甚至有些路段我是建議只能騎在自行車道上,機車的全名是"機器腳踏車",本來就該比照自行車去管理
市區的限速最多70km,
一般路段多是50km,
請問哪台機車騎不到???
把在市區跟汽車具有相同速度能力的機車當作慢車來管理才是笑話!
多年來錯誤的機車管理法規造就的錯誤觀念,
在閣下身上具體展現!
現在的機車路權逐漸擴張就是政府正視以前的錯誤所以進行的變革,
閣下若是不能跟上時代建議就待在家裡不要出門了,
不然看到機車可以光明正大騎在快車道甚至可以直接左轉害您每天不爽可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