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Full wrote:
有一天晚上被員警攔...(恕刪)
DiscFull wrote:
有一天晚上被員警攔...(恕刪)
◎ 交通裁決事件:
係指不服裁決所(監理所)作成之裁決,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之事件。
建議你 打 行政訴訟 GOOGLE一下 研究一下
至於600元的罰單 有沒有必要進行行政訴訟 我想這是你的權利
沒必要來此 論戰!!
再來 生命是自己的 機車 要養成習慣 兩段左轉 這是必要的
自己出問題 連累家人 如果有載人 就更嚴重
就不要說 撞到你的車子的狀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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