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hm wrote:打方向燈的用意不是要人讓你方向燈是讓別的車輛知道你要離開目前的路線, 不是萬能通行證打了就可以過. 正確動作是打燈, 確認安全(照後鏡或轉身看), 變換車道. 所以有作確認安全這個步驟的人必定會提早打燈.(恕刪) 讓不讓就看個人了,有時候對向要左轉,他後面排一堆車,我後面允許的話,我會閃燈讓他過。虛線車道只要不是硬擠,我也都還會讓。我覺得這是路上的禮貌。至於先打燈再看,我不覺得這是對的。很多人會被突然打方向燈的前車嚇到,尤其發現自己可能在那台車的盲點區時。--剛好看到隔壁樓"高速驚魂之差點被馬路3寶GG了",我說的就是這個了
yanyu_911 wrote:這圖的路口標線根本亂畫...(恕刪) 如果是3線道,內側應該就是劃只可以左轉。不過,台灣人要直走的一樣會開進去啦,然後無視雙白線再給你切出來直走。如果你不讓他切出來,輕則被罵說 紐遮勒洗挨死匿,重則下車打人。yanyu_911 wrote:這是標準動作題外話...(恕刪)
呼...終於被解除唯讀了可是大家沒有要右轉切進機車道卻被機車逼逼逼的經驗嗎?yoshifumi wrote:其實一般道路大多數只有分快慢車道!根據交通規則轉彎前就是要行駛最外側車道(也就是慢車道)!但現在混亂的是很多外側快車道都會劃設右轉箭頭實屬規劃不良,建議還是在轉彎前提早打燈切入最外側車道!
騎車的話,如果那座紅燈有倒數,剩20秒時我就會切方向燈,沒倒數我會等車子完全停下時才打燈,我不在車子還在行進時打燈的原因是,現在還是有人會紅燈右轉,如果後面跟著這種人而我車子還在動就打燈,我怕他會以為我不會停下來他也就不會想煞車,那不就被撞了?算是騎車的防禦性駕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