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其實本性很好~可是開了車,門一關, 或是安全帽一戴那種劣根性就會顯露無遺很多人講美國停車空間大...又方便之類的, 只能說放屁, 那我也可以說我老家雲林元長鄉也超好停你為啥不去紐約, 舊金山看看講漁人碼頭就好, 停個車超可怕, 台北根本不能比,我想去walgreen 買個水也不敢並排, 也不會在紅線偷停車只能停在三條街外的位置再摸摸鼻子來回走20分只會了買罐水; 也沒有人怪因為停車位太少現在多少的違停真的是因為找不到停車位?還是只是貪一時的方便, 買個水, 下個貨, 接個人, 省點停車費只要人在車上就好??我家對面就是7-11它的門口是公車站牌, 其實走了三分鐘就有機車停車格(而且永遠沒停滿), 但是每次機車騎士可能腿都斷過走三分鐘對他們講太遠, 都必須停在公車格走到7-11開車沒地方停? 便利商店右斜方是停車場 半小時20元 ~~但是公車格 免費又方便 就買個零食停一下下又不會怎樣~~~現在台北停車格都要收錢, 有多少人停在紅黃線(尤其是小黃)明明前面是收費停車格就故意不停因為要省點錢~太多人因惡小而為之~變成台北開車道德低落反觀這些人不開車時, 電梯會靠右, 博愛座會讓座 真是妙了
應該是說,台灣人普遍的用默視來面對問題例如一種情況好了,我每天經過的公車停靠站好了,就是有車違停在停靠站裡然後公車就被迫併排讓乘客上下車,然後後方的車輛就迴堵了但是我從來沒有聽過公車司機會叭那些違停的,更不用說他們會去檢舉因為他們只是混口飯吃,誰管違停呀說不定叭了還會被客訴,一口飯就沒了司機就算了,在來說說乘客好了一堆人排在公車等候亭,看到車子違停,也是視若無睹沒有人願意站出來請違停開走,或是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前後來一張我相信,如果每天都要等公車的人,一群人當中有人願意每天站出來檢舉保証之後就不會在有違停,因為違停的人知道,只要一停,就會有人出來拍照而不是,反正停下去,員警有來在說,有來也只是驅趕而以,有啥好怕的或是等到員警來了,剛好也要開走了但是民眾如果願意站出來,那結果就會不一樣了,他只要停下去,就會知道會有民眾來拍檢舉所以你大約知道為啥交通還是那麼亂的原因了吧因為檢舉的人,永遠沒法跟上違停的成長不過我相信應該會愈來愈好的,因為很多被檢舉的人一定會不爽,就加入檢舉的行列只是需要時間來成長,所以努力作下去就對了我比較好奇的事,為啥總是有人說檢舉的人從來沒有違規才有資格檢舉那你怎麼不問問員警有沒有違規過,就有資格開單問問法官有沒有違法過,那幹嗎判人家有罪
其實要交通變好很簡單,只要開放檢舉有獎金,一陣子交通自然變好!!看政府要不要而已!!連警察都不用出來抓違規了!!可以減少警力支出!!警力可以應用在別的地方!!少數的台灣人,心態真的很自私!!只要我爽,我管你去死!!高速公路一路打遠燈高速公路一路龜內線一般道路更不用說了,真是亂七八糟的!!汽車機車都一個樣,不想多說了,你我都知道!!
acrobat1 wrote:每天學校放學,校門口最常見的就是併排、三排停車,後面汽機車塞成一團,這是政府問題還是用路人問題?...(恕刪) 學校圍牆退縮空出1~2個迴車道即可改善就像操場下方做成地下停車場一樣這是可以解決的問題
我覺得應該讓被違規的受害人可以拿檢舉獎金,例如:有人闖紅燈,而我是綠燈,我可能要閃他、讓他或被驚嚇,所以檢舉獎金等於彌補權益受損。違停、不打方向燈、搶道、逼車等,應該要有受害者檢舉獎金。相對的沒有人權益受損的違規就當是違規人的道德問題。例如:深夜違停、深夜闖紅燈,不會影響其它人的話,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