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就算有法條執法鬆散也不見得會抓就像路邊違規停車的一堆常常也看警車開過去當做沒看到(因為他今天就不是出來開罰單的)路上一堆車明明好天氣的開者前後霧燈也不見警察取締或是土炮改HID亮死人不嘗命的這些每天都會發生的違規也都有法條可以執法但就是沒人在抓在美國連尾燈不會亮被警察看到就馬上把你欄下來了
台灣現在有許多人已經不怕警察了,動不動就嗆,甚至一直動手動腳(民眾有這種行為,在美國不小心身上就多兩個窟窿?)。贊成用透明度高的(70%以上)的隔熱紙規定,善良的百姓要自力救濟啊,不然遇到事情呼天喊地也來不及!支持警察強制鎮壓態度不佳的嫌疑人,警察自己也要加油,不要辜負納稅人的辛苦錢。
stevelee1203 wrote:台灣就算有法條執法...(恕刪) 你知道警察的勤務有多少嗎?看到路上違規,警車卻跑掉...可能當時收到線報要去民宅掃毒掃黃/處理肇事/有民眾吵架失控...埋伏天橋.人行道抓交通違規的警察,也是排班過去的...時間到就要下班了違規不是不抓,是抓不勝抓!路邊有警察違規自然少~沒警察就一堆貪小便宜!這是人性!要24H每個路口站崗比照國慶日維安或萬安演習?先看人民願意繳多少稅~民主國家允不允許這樣搞吧XD
henrylin66 wrote:新聞出處:蘋果日報...(恕刪) 為何在台灣台灣的警察永遠要像盲人摸象,用血肉之軀嘗試去阻擋汽車,歹徒肇事逃逸後也無法得知歹徒的特徵呢?因為執法會被告.警察變成只有勸導權沒有執法權.開槍了與論變成警察濫用槍枝打傷毒蟲....(國賠不開槍與論變成警察不敢開槍導致小女孩慘遭輾死.....(至少不用賠當台灣人民無法給警察執法權.一切都是空談...
贊成樓主逃犯在車內拿著槍指著你還不知道另外還需修法,若汽車在雨天,晚間等視線不佳時肇事,前檔透光率小於70%,肇責率超過6成,須加重其刑1/2杜拜白天夠熱吧!去google街景看看他們的車子前檔有沒有貼得烏漆媽黑...在視線不良的環境下帶著墨鏡開車還能不出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