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_altis wrote:
聖人才可以檢舉的邏輯有點怪?)
怎麼怪?一點都不奇怪.
會去檢舉的目的就是要維持良好的交通,勸導行車用路人都遵守交通規則.
你都要所有人依你的態度遵守交通規則了,很當然爾的你必須以身作則比他人做得更好 不是嗎?
難道 你一直檢舉別人的違規...然自己都隨心所欲的愛怎麼開就這麼開?
那麼你的檢舉標準與道德標準是在哪?
是:別人違規該檢舉 我違規睜一眼閉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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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沒想要(也沒)檢舉過別人,因為1.我幾乎天天都會違規不夠格去檢舉別人 2.微罪猶可原(惡意違規自有天會收).
我經常違規 ex:騎車我90%都是騎在禁行機車道上,清晨的紅綠燈剛運作時我走過馬路時常會闖紅燈,深夜間的紅綠燈我會依車況闖....等等
不過我可以告訴你,我的開騎車行為絕對比多數人不會去製造對他人的危險行為,
我的態度 違規是一回事,破壞交通的順暢與製造危險又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