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xterdarcy wrote:
交通法庭傳你去當證人做證,你敢去嗎?
1. 我一定去,因為違規者敗訴要負擔我(證人)的旅費!
我有旅費賺為何不去!
2. 我已經讀完104,105年 台灣所有法院之違規申訴判決文,
沒有一件法官同意傳檢舉者!
例如:新北市地方法院,104,交,336號判決書,
違規者用影片造假要求檢舉者出庭,
但是你以為法官是白痴傻蛋?看不出你有沒有違規?
法官直接判違規者敗訴,檢舉者還是沒有出庭!
3. 我檢舉2萬件,另有位善心人檢舉8萬件,
我與他從沒有去過法庭作證自己的檢舉案
以上
可以知道你是個愛虎爛的人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