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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賓士違停市場路中央


t0015263 wrote:
https://youtu...(恕刪)


我猜原本前面應該還有車也違停, 後來開走之後就變成在路中間....

很多鄉民見到“賓士車“違規就覺得誇張

看到國產車跟機車違規就自動跳過....

我也在台北市大安路看過年約30幾的女駕駛開白色CLS500並排停車,只為下車外帶一份我家牛排。重點是:只穿睡衣外面披一件外套而已!

lewishung wrote:
這是台中市向上市場...(恕刪)


真可悲!!----------------台中市

市長會硬起嗎?

lordkikuko wrote:
打110請警察過來,只見兩台警車遠遠停著看見是黑頭的,沒幾秒就閃了。...(恕刪)


八號分機不是110
1999跟分局都可能吃案
據教我的保全說
打八號分機是因為案子會從警政署交辦下來
沒有敷衍的空間
當然
我沒有試過
所以只是據說
如果大家有遇到很讓人憤慨的違規情況
不妨一試

Roger996 wrote:
我猜原本前面應該還...(恕刪)


開的起300萬元的賓士雙門車,卻繳不起30元的停車費…

只是引用新聞内容的反差現象,這裏人都在討論自私駕駛者要如何舉發及嚇阻,誰管她開什麼車?

Roger996 wrote:
我猜原本前面應該還有車也違停, 後來開走之後就變成在路中間....
很多鄉民見到“賓士車“違規就覺得誇張
看到國產車跟機車違規就自動跳過....



唉~
你沒看影片......

Roger996 wrote:
我猜原本前面應該還有車也違停, 後來開走之後就變成在路中間....
很多鄉民見到“賓士車“違規就覺得誇張
看到國產車跟機車違規就自動跳過.
...


對新聞持假設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
但請先不要有預設的成見

請看影片
話說前天看到一輛拖吊車在路上,我才恍然大悟為啥路邊會愈來愈多違停了

大家有發現,已經很久沒有看到拖吊車在拖車嗎

昨天看到有車被拖,才想起已經很久沒有看到路上的車被拖吊了…

好像自從有行車記錄器的誕生,我就愈來愈少看到拖吊車了

烏鴉1234 wrote:
我這是反諷,你懂嗎...(恕刪)

你應該貼這打臉員警...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504&p=5&f=6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同條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另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二)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許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交岔路口轉彎通行時前懸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t0015263 wrote:
開的起300萬元的賓士.(恕刪)


不是 繳不起停車費
因為
1.方便 方便 方便
2.省下的熱量與錢--去做S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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