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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氣】差一點在國道吃三寶飯


cml669 wrote:
那小弟就以【應注意...(恕刪)

台肯
cml669 wrote:
那小弟就以【應注意...(恕刪)


禁止上路? 你有沒有看過推高機在路上跑,怎不去檢舉他。他們是禁止上路。

有些人搞不好方個燈壞了也不知。

方向燈壞了不能開去修? 要請托車來托嗎?

你看到沒帶安全帽的騎士會開車去撞他嗎?為因他違規所以我可以撞他?

6191397 wrote:
很想請問你,會不會...(恕刪)


他的意思是無論有沒打方向燈
只要變換車道的車輛,無論一次跨越幾線道
注意義務都是後方車輛的
如果不幸頂上去了
100%肇責都是後方車輛的錯
而我們先進國家台灣的偉大法官,也是一樣的看法唷
太棒了
活在台灣.....................真幸福
智障都開頭又大、尼喪,那你呢
cml669 wrote:
而且這種情況,該注意的不是樓主的直行車,而是要變換車道的車,本來就要注意【後車動態】,)

你有看見他(右前車)嗎? 有
你有看見他正在變換車道嗎? 有 (雖沒後方向燈)
你有看見他可能會跨越到到你車前嗎? 應該會

這時候你能應變嗎? 能
如果你不應變你大概就會有肇責.

後車要無肇責必須是無法立即閃避 突如其來的,
你要堅持路權起碼你要做到不傷害自己吧!
否則 你會在堅持路權時與對方碰撞,這種能避免的事幹嘛惹禍上身自找麻煩呢?

jerry5309 wrote:
他的意思是無論有沒...(恕刪)


請自行判斷當時車速及距離,後車絕對比前車好判斷,
你開車看後視鏡就知道,還是會有死角。
不然車廠幹嘛發明車側盲點系統。


yanyu_911 wrote:
你有看見他(右前車...(恕刪)

用身體傷痛來捍衛路權(出車禍瞬間到養病),不值得!
用車損來捍衛路權(出車禍瞬間),不值得!
用作筆錄至少2hr(回條子所開始)來捍衛路權,不值得!
用自身暴露在高風險的高速公路(出車禍到車輛人員排除)來捍衛路權,不值得!
用後續的和解時間與精神折磨來捍衛路權,不值得!




看完大家留言
我竟然嚇到了!!!!!!!!!!!!!!!

大家竟然覺得開直線要禮讓人家插進來
交通法規明確規定,變換車道要確定後方無來車或是距離夠才可變換
且變換前一定要打方向燈提醒阿!!!!
雖然,後方車要注意前方路況,但是一台明明有路權的車,卻要讓一個不打燈就算了,還過兩條車道的車
是我,我一定遠遠就閃燈了!!!!!!

雖然,原車主其實可以禮讓,畢竟出車禍也是耽誤到自己的時間甚至是安全
但是,這種沒打燈還連換兩車道的車,我也和原po一樣,不可能會讓的!!!!!!!
lwc0227 wrote:
看完大家留言 我竟然嚇到了
但是,這種沒打燈還連換兩車道的車,我也和原po一樣,不可能會讓的!!!!!)

我們的發言嚇到了你
可 你的發言可是會嚇到你的父母啊!

一種讓 是誠心的禮讓
一種讓 是心不甘不得不讓
一種讓 是保護生命安全,對自己對家人負責.
你的發言真的讓大家嚇到....人家講的意思是開車一定有人會不小心或者當你遇到三寶諸如此類在不想發生後續一些事故處理鳥問題...在沒辦法下選擇退一步只是事後看心情要不要去檢舉而以..非縱容!!

引用法條遐想認為別人想法是提倡直行要讓轉彎不守法之類的等於扣人帽子......當然囉你也可以選擇不讓跟他插下去囉!!


lwc0227 wrote:
看完大家留言我竟然...(恕刪)
開車要有點防衛心,貨車車頭方向直指著內二車道,是應該要減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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