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7650 wrote:看了那麼多的廢話,我想請問一下....開在內側車道車速110,被後車以時速130撞上,是誰的錯?是誰要賠誰?有人知道此案例的嗎? 跟時速沒關係,在內側後車撞前車,當然是後車錯,還用問??? 你無法證明對方是否超速,你也無法證明自己是否以最高速行駛在內側,別人比你快就是超速???你當你自己是測速器??? 你後面有車被你堵住,就代表你已經堵塞行車,切到中線讓一下會少塊肉??? 這張圖懂?
yellmaster wrote:不管怎樣,大家都想用...(恕刪) 這主要是談內線道的使用規範,在外線道你開不快或慢,或檔到後面的車並不違規,但內線道造成阻塞是可開罰的,不可拿使用外線道的觀念行駛內線。
練生活 wrote:https://www...(恕刪) 道理很簡單,如閣下所述,按該法條"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所述,要行駛於內側車道需在2個前提,第1,不堵塞行車之狀況,因此,若後方有來車,即已堵到後車了,第2,需以最高速限行駛,此所謂最高速限指的是以國道警察的測速設備所測得的速度為準。別忘了,閣下儀錶上所顯示已達該路段最高速限,但這未必會等於後車的儀錶上所顯示的時速。因此,高公局所謂的可以,指的是,當沒擋到後方來車時,就能以國道警察測速設備所測得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了....
其實有點好奇 台北之前實施電扶梯靠邊 空出一邊讓人快速通過大家就做得很好 甚至現在已經沒有這樣實施 依舊會空出一邊怎麼換到高速公路就不會把超車道空出來呢一樣的意思不是嗎~ 把電扶梯等速 想成所有車都維持一定速度 (假設90~100間)空出來的區域給 超過一百的去使用不是很好嗎手扶梯走在空出來那一邊 遇到後面走比較快 自己也會加快腳步前進不是嗎走在超車道 後車明顯貼上來 還不閃 是要做甚麼呢?被撞上了是後面的錯 但是自己也倒楣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