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也是一個很奇怪的地方
總是用二分法去分一件事情
NIKITA 200 -> 機車
NIKITA 300 -> 汽車
VENOX 249 -> 機車
VENOX 251 -> 汽車
以上車體都一樣大 249cc 與 251cc上速度幾乎是沒差異
結果路權分配完全不同
這是不是有點奇怪?
為何路權只有能有「汽車」與「機車」
為何不能有個「大型重型機車」?
還有停車
以上車體都一樣大 一個要停機車格 一個汽車格
明明車體都一樣大 方式卻是完全不同
還有偉士牌的GTS 300
明明一台車就這麼小 卻也是要停汽車格
然後一堆停不到車格的人 再來意見一大堆
大型重型機車 難道車體只有一種大小嗎?
不覺得使用上應該在更有效率一點嗎?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