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聚餐 歡唱 都喝可樂 果汁 白開水不碰酒精類飲料 一方面覺得 啤酒 洋酒都苦苦的真難喝雖喝酒不全然有事 但會增加有事的機率像發生樓主這種鳥事 還真倒楣 到底要如何舉證 釐清 認定呢? 所花的有形無形的成本應也不少。有酒攤 真的還是 乖乖 出門TAXI 回家也TA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