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路口,只要3個紅綠燈的時間沒有人違規,我就請你吃西堤,到現在這頓飯還沒請出去
還有,高雄警方對於交通違規的取締似乎不重視,頂多架個三角架拍拍超速而已.
現在監視設備這麼發達,每星期對一個路口作重點取締,還怕市民不好好遵守交通規則.
市井小民不會跟錢過不去的.
其實版主遇到這種人,真的很難處理,忍氣吞聲的話,他以為馬路上他最大,依然我行我素,
讓他去吃牢飯,怕吃越久暴力傾向越嚴重,反社會人格會越強烈。不過還是支持版主提告,
就算拿不到賠償,也讓他去關一陣子也好,還有那位趁人之危的阿伯,也一定要告,不管他講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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