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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許海山分局公正無私執法公正二話不說的警察" 藉此嘉許這一位優秀的員警

乍見北極光 wrote:
今天帶小朋友到板橋漢...
居然完全不通融 堅持開單...
小弟犯法在先 被開紅單無話可說...
(我又不是酒駕)...
需要這麼不近乎人情嗎?
(恕刪)


基於以上幾點
嘉許海山分局公正無私執法公正二話不說的警察
這個標題下得真的好

台灣會亂就是沒事講人情
不是酒駕就可以亂停車??

你也知道犯法還用這種語氣講話

還好小朋友沒在旁邊
不然我還真擔心
小朋友長大變成
"沒酒駕就亂停車 不通融就來PO文 還叫員警回話"
的一個人 那就真的糟了!!

紅線本來就不可以臨時停車
黃線可以臨停
而且臨停的定義為車不息火,駕駛人在駕駛座上不可下來,時間不可超過三分鐘

記得沒錯的話應是這樣,考駕照都有考啊
相信樓主也會
你停在紅線上
車子也息火了,人也下車了
你可能覺得不妨礙交通
可是你可能不知道很多騎機車的為了你的行為要繞過你的車子
每次騎車都覺得這種人很自私
尤其是紅線臨停
好像閃個故障燈就可以隨便停
其實這是造成很多人的困擾而不自知

小弟覺得重點在於
就算警察不開單
你只是開走繞一下
然後繼續方便自己

台灣用路人都很可憐
自己方便,就會有其他人不方便
心情不好歸不好,就只有認命了
台灣的交通就是太多像樓主這樣的駕駛人,太少像樓主遇到的這位警員,才會亂七八糟。
科技來自於人性,人性敗於不斷換機的慾望!
回覆某樓的問題:

我有朋友現在在當警察,他說有喔~

另外我有另一位朋友被開罰單,很不爽,

然後我跟他講這件事,

後來他去查,發現監理站的內部規章就有這一條了,

在法律上來講這是內部行政命令,不需要立法院通過,

不過這剝奪了人民的財產自由權,所以會有牴觸法律的疑慮,

而在警察手冊當中,應以勸導為主,不是開罰單喔~

我是想說若我下次被開的話,我就會去水果檢舉了。

ps:不過我也沒實際去查證啦!都是二手資料,以下附帶上次傻傻被開罰單的案例。

某日某兩位優秀警察在禁止臨時停車的地方開闖紅燈,理論上他們違法在先,不過

小市民請您千萬要記得要拍照舉證,再到縣警局的督察室申述,這樣就不用繳了,

況且我被開的那個紅綠燈平時是閃黃燈的,他又違法在先,前面還停了小轎車擋住

警車,我在想那輛小轎車有沒有被開罰單阿!
不知道大家在這裡正義凜然的攻擊樓主是什麼心態?
警察沒有錯嗎?
會說警察沒有錯的人那麼多,表示台灣的法治教育其實很失敗
長年來統治者只會教育人民違規就該死
警察權力無限大
人民絕對不可以以反抗
這和哪一黨執政無管,只要是掌握權力的人都會是這樣

首先要先搞清楚開單要達成的目的是什麼
是欠業績要賺錢 還是要維持交通?
前者並沒有正當性
後者才有
警察開單是對人民的行政處分,要遵守行政程序法
行政法上要求的比例原則在行政程序法上已經是明文要求了

第七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請問一下要達成維持交通的目的一定要開單嗎?
不能用其他侵害比較小的方式嗎?

如果車主現場在而且可以開走,裡論上不應該再用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開單方式處理
警察如果開單,車主其實是可以再停兩小時警察才可以再開下一張單
和車主當場開走那一個對於"維持交通"這個目的達成比較有效果?

該員警的做法其實已經違反行政程序法的要求
樓主可以試著去申訴看看
當然那些正義凜然說違規就該死的聲援民眾,如果你認為開單的目的就是要賺錢就是要處罰民眾我就無話可說了





Qmore6545 wrote:
不知道大家在這裡正義凜然的攻擊樓主是什麼心態?
警察沒有錯嗎?
會說警察沒有錯的人那麼多,表示台灣的法治教育其實很失敗
長年來統治者只會教育人民違規就該死
警察權力無限大
人民絕對不可以以反抗
這和哪一黨執政無管,只要是掌握權力的人都會是這樣

首先要先搞清楚開單要達成的目的是什麼
是欠業績要賺錢 還是要維持交通?
前者並沒有正當性
後者才有
警察開單是對人民的行政處分,要遵守行政程序法
行政法上要求的比例原則在行政程序法上已經是明文要求了

第七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請問一下要達成維持交通的目的一定要開單嗎?
不能用其他侵害比較小的方式嗎?

如果車主現場在而且可以開走,裡論上不應該再用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開單方式處理
警察如果開單,車主其實是可以再停兩小時警察才可以再開下一張單
和車主當場開走那一個對於"維持交通"這個目的達成比較有效果?

該員警的做法其實已經違反行程程序法的要求
樓主可以試著去申訴看看
當然那些正義凜然說違規就該死的聲援民眾,如果你認為開單的目的就是要賺錢就是要處罰民眾我就無話可說了
...(恕刪)


附議!...非常同意你的觀點!...

另外想說的是..不管犯了什麼錯..不管因而受到的處罰有多輕微..被罰的人還是會不爽!

不用說啥大道理!..不管是誰被罵被打被罰都會不爽!

既然台灣有板上這麼多的正義魔人!..和剛正不阿的警察!..那怎麼社會還是這麼亂啊!!!......

1.一鍋粥的故事
2.有人發過文,開單之後被警察說謝謝(同上)
3.選擇性執法(後面塞車塞到爆....)
4.勸導為主(像是我家這邊的警察開沒戴安全帽的 都會問你是不是住附近 要不然就是白目的小朋友)
4-1.拖吊業者才是搶錢 在這邊反駁什麼有廣播 屁啦~都是無能的....豆腐 (台北縣星期六拖得兇)
5.凡事都有兩面,就當作是繳稅吧
6.被開紅單根被搶劫有什麼不一樣??其實是不一樣的 ! 被拍超速也是被搶劫...

還好我畢生到現在只有~闖一次紅燈 一次沒戴安全帽 一次逆向 一次超速
錯的事情不要再犯
還有自己的EQ要控制一下了
小弟前兩天就是因為這種事而成為倒楣的一份子!就是因為有車輛佔用外車道臨停,結果機車就騎入了中間車道,擦撞上我的副駕駛座車門,,我停下車,機車卻跑了!唉!現在我的右車門就凹了一小塊呢!唉~!

misvmax wrote:
樓主氣的是員警的選擇性辦案吧...
當時情況到底怎樣我是不清楚
但是我發現....在交通越繁忙...
汽車暫停或違停最容易造成堵塞的地方
警察通常都不太出現...
反而是越不容易影響交通的地方,開單拖吊最嚴重
警察這種挑軟柿子吃的方式,根本沒有解決交通問題


非常贊同,

前陣子在上班途中, 早上7點45左右, 騎機車經過某個省道,

遇到一個所謂的"人情紅綠燈" 而且還是T字路口, 岔路小小條在左邊.

我"停下來"看沒車後, 就騎過去了(OK, 我闖了紅燈. 我不對)

過去後才發現, 警察躲在50m 外的樹後面, 看到我過來, 馬上衝到馬路上, 兩個人拿警棍 作勢欲打下來的樣子.

我嚇一跳, 一來怕撞到人, 二來也怕被打, 鎖死煞車停下來(我想如果車胎爛一點可能會雷殘)

停下來後, 我心裡很幹, 但是也是自己闖紅燈活該, OK , 二話不說就拿出行駕照. 讓他開單.

但此時又發現, 他們把警車藏在小巷裡. 心理幹的程度頓時乘上數十倍~~

而且這兩位條子, 在開我單的期間, 另一位還在攔, 攔下來的是一位做資源回收的阿嬤,

而那些騎著"顏射管"戰馬, 頭戴三千煩惱絲的, " 辶日 辶月"仔 都不管, 根本就是

為了業績挑軟柿子吃, 不是為了維護社會安定.

這就算了, 要遲到了, 沒啥好抱怨的, 我拒絕簽名(這是我唯一能表達憤怒的~). 拿了紅單就走了.

但是到過了兩個路口, 某間離交流道不遠的小學, 門口亂停停到剩下快車道, 塞車塞得一塌糊塗.

此時, 心理幹的程度, 就如同滔滔江水源源不絕阿阿阿阿阿



事後, 我乖乖到我戶籍地的監理所(離我住的地方400 KM) 外交了紅單.

但是我得到的心得卻是:

1. 警察沒用. 對交通順暢的幫助幾乎是零, 導護媽媽和運將義警甚至社區巡守隊有用多了.

2. 事後想想, 下次這種跳到路中間的賊仔, 撞下去就對了, 他自己跳到路中間的.

3. 被打到, 絕對要驗傷告傷害, 如果因此雷殘, 還要他賠修車費.

4. 原來她X的顏射管還可以避免收到紅單, 案~!

因為我認為"程序正義", 是非常重要的.

而且這些尸位素食的員警對該疏導的交通, 完全不管. 更是讓我e04到無力.

君不見, 滿街騎警用機車, 載著家人, 腦滿腸肥的"員警(!?)"

能怎麼樣呢? 這就是我們的社會阿~~~~~~~~~!!!

還是動員戡亂時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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