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見北極光 wrote:
今天帶小朋友到板橋漢...
居然完全不通融 堅持開單...
小弟犯法在先 被開紅單無話可說...
(我又不是酒駕)...
需要這麼不近乎人情嗎?
(恕刪)
基於以上幾點
嘉許海山分局公正無私執法公正二話不說的警察
這個標題下得真的好
台灣會亂就是沒事講人情
不是酒駕就可以亂停車??
你也知道犯法還用這種語氣講話
還好小朋友沒在旁邊
不然我還真擔心
小朋友長大變成
"沒酒駕就亂停車 不通融就來PO文 還叫員警回話"
的一個人 那就真的糟了!!
Qmore6545 wrote:
不知道大家在這裡正義凜然的攻擊樓主是什麼心態?
警察沒有錯嗎?
會說警察沒有錯的人那麼多,表示台灣的法治教育其實很失敗
長年來統治者只會教育人民違規就該死
警察權力無限大
人民絕對不可以以反抗
這和哪一黨執政無管,只要是掌握權力的人都會是這樣
首先要先搞清楚開單要達成的目的是什麼
是欠業績要賺錢 還是要維持交通?
前者並沒有正當性
後者才有
警察開單是對人民的行政處分,要遵守行政程序法
行政法上要求的比例原則在行政程序法上已經是明文要求了
第七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請問一下要達成維持交通的目的一定要開單嗎?
不能用其他侵害比較小的方式嗎?
如果車主現場在而且可以開走,裡論上不應該再用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開單方式處理
警察如果開單,車主其實是可以再停兩小時警察才可以再開下一張單
和車主當場開走那一個對於"維持交通"這個目的達成比較有效果?
該員警的做法其實已經違反行程程序法的要求
樓主可以試著去申訴看看
當然那些正義凜然說違規就該死的聲援民眾,如果你認為開單的目的就是要賺錢就是要處罰民眾我就無話可說了
...(恕刪)
misvmax wrote:
樓主氣的是員警的選擇性辦案吧...
當時情況到底怎樣我是不清楚
但是我發現....在交通越繁忙...
汽車暫停或違停最容易造成堵塞的地方
警察通常都不太出現...
反而是越不容易影響交通的地方,開單拖吊最嚴重
警察這種挑軟柿子吃的方式,根本沒有解決交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