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d80 wrote: 因為人+車都保 所以1000萬的保...(恕刪) 所以改用100萬財損加800萬人損會比1000萬超額足夠?雖然人的部分可以有10個名額啊是要怎樣開可以一次造成10個人身亡?
jimpeng25 wrote:所以改用100萬財損...(恕刪) 大大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保超額險,第三人傷害責任險一樣要保300/1500只是在第三人財損的部份做調整,保障會更完善 並不是要你把第三人傷害責任險拿掉~超額可以拿來賠財損跟體傷死亡~~可參考這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3462170&p=1#4506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