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gregate wrote:
我po網是事發當時對...(恕刪)
技不如人???我的命是很貴的,對這種不怕死的我認輸.下次您遇到此種情況,記得您說過的喔
所以您當初也是技不如人,不只被撞還被對方跑掉.
如果當下我真的下車,那我才是笨蛋,為一時之快棄家人安全不顧,逞凶鬥狠那是年輕人的事
最後這是最後一次對您回文了,我膽小我怕事我都承認呀,為了家庭我什都可以忍,所以我還是繼續躲在電腦後,磨練自己的EQ
jenny2 wrote:
如果當下我真的下車,那我才是笨蛋,為一時之快棄家人安全不顧,逞凶鬥狠那是年輕人的事
最後這是最後一次對您回文了,我膽小我怕事我都承認呀,為了家庭我什都可以忍,所以我還是繼續躲在電腦後,磨練自己的EQ
jenny2 wrote:
收到了新北市交通大隊的回覆了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致「新北市政府交通大隊信箱」電子郵件檢舉「車輛違規行駛」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分局交通組處理,謹將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AAE-0256號車在本市中和區交通違規案,本分局於接獲檢舉審核違規錄影畫面或相片後,經放大檢視違規擷取畫面後,經檢視照片確有交通違規行為,已予以舉發。
二、感謝您的來信,敬祝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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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第二分局
底下就網友的意見回覆
1.小弟的車是3000CC的油門跟煞車不是那樣好控制,我已經努力在不影響乘客的舒適性下跟緊前車
2.會往右切其實是被他自殺式的開法的反射動作,不過也慢了一步,前保桿1mm寬的擦傷,當下沒感覺到,回來才看到,不過偶想對方應該傷得更重(因為我停止他行進)
3.內人的想法很單純,只是要我把家人的安全為第一優先,就像她說的,她不怕壞人,因為她相信我會比他更壞,但他怕小人,小人處理事情是沒有原則的.我老婆講的應該就是古人說的人老怕事,已經快四十了還跟人爭強鬥狠的,棄家庭安全於不顧難怪會被罵
4.沒有拍到對方長相,這樣搞下去,賣場都不用逛了,如果我真的有這時間,我會直接把它當作社會事件處理,不過當下並不合適
5.覺得我上來取暖浪費時間的網友,真的抱歉浪費您的時間打字,不過看了您之前的文章,您可以為了區區5K,上來發文,為何我不能讓這危害我家庭安全的人曝光
6.最後謝謝大家寶貴意見,不管贊同或反對,感謝大家百忙中抽空回復
...(恕刪)


iijima_ai wrote:
老祖宗的一句話: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如果真要逞兇鬥狠...拿球棒下車難保對方拿西瓜刀,拿西瓜刀下車難保對方拿槍,拿槍下車難保對方車上有三把槍
題外話,自從有了行車紀錄器之後我發覺我開車溫和多了,在車上的脾氣也好多了。因為我知道忍一時之氣可以幫國家增加稅收...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