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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要罰? 救護車等紅燈 (第三頁)

這個應該是德國救護車吧

轉自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CpymuhZxts&NR=1

在影片中救護車鳴笛逆向,所有對向車都是靠邊的,最後面可以看到那台白目車的下場
yaopa wrote:
說得真好,大推!另外...
看完真的很火大!(恕刪)

yaopa大大
我想您這些想法理念應該去闡述給消防署長黃季敏跟警政署長侯友宜聽(最下有首長聯絡方法)
而不是在這邊對著基層消防隊員質疑或者是咆哮
等所謂的"長官們"聽到基層消防隊員心聲以及跟大大您有一樣想法民眾的埋怨質疑聲後
做出明確且理念一致的裁決後再說吧
記得EMT訓練時所教過的
出勤務第一大原則就是先做好自我保護
以大大您目前的想法...我想大概只能當義消吧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當義消的沒有所謂的"消防業務"要做
可以整天忙銷單的事情就好
基層消防隊員也是正常人...別把他們當成神來看
法規規定消防車救護車出勤有優先路權...
但有哪一條法規規定消防隊員出勤救護"一定"要遇紅燈闖紅燈的???
如果有...請把法條搬上來讓大家過過癮吧~~
至於大大您說"看完真的很火大!"一詞
我想...這是個人俢為問題...在此不便發表評論啦



<內政部消防署>
地址:23143 新店市北新路3段200號8樓
電話:02-8195-9119
首長信箱:nfa@nfa.gov.tw
<內政部警政署>
地址:10058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7號
眾服務中心電話:0800-018111 總機:02-23219011
首長信箱:點我進入警政署長信箱
中縣消防局大雅分隊救護車日前行經十字路口時與機車擦撞,

機車駕駛不治,檢察官認為救護車司機張源昌有過失,

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衛生局也行文消防局,

希望「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基層消防員質疑以後

搶救病患闖紅燈是不是也要受罰?



氣話一句~~

""緊急醫療回歸專業啦"""

讓衛生局的人自己去搞啦....

當年衛生局把救護業務踢給消防局

如今還在這邊發啥文?

幸災樂禍 令人不齒 看了真讓人火大


張源昌昨天談起此案仍有不服,他說經過路口時,

救護車已開到路中央,他看前方有來車,他的左側沒車,

等前車確定通過,再往前開時,機車卻從左側騎來擦撞救護車,

檢察官認為他開救護車不能分2段行駛,

不能開到路口再等前車,應確認前方和兩側都沒來車才能往前。

他說,已盡力注意來車,但機車由左而來,令他無法兼顧。

此案在消防員間引起談論,多數人都為張抱不平,

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



「消防車和救護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行車速度之限制,

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若要他們「遵守相關交通規則」,

該怎樣遵守?如果延誤救人,責任該由誰負?


消防員說,檢察官曾要張源昌認罪,表示願意給予緩起訴處分,

但張自認是執勤且有法令依據,

不認為有錯,寧願被起訴,

希望在審理時獲得對他有利判決。


消防局三大隊長王士銘說,救護車若救人反而發生意外,

反而貽誤了救人,且救護車總不能橫衝直撞,

因此消防局提醒同仁要在路口減速,兼顧交通安全和救人。

衛生局副局長陳南松說,因有民眾陳情,指常看到護車逆向行駛,

險象環生,為了救人反而可能傷到人,才發文給醫院診所及消防等單位,

要求多注意行車安全,以免救人反被救。

【2008-01-08/聯合報/C2版/台中縣新聞】




期待法院法官能還給張源昌清白~

檢察官要張員認錯~~~~

檢察官認為他開救護車不能分2段行駛,

不能開到路口再等前車,應確認前方和兩側都沒來車才能往前

這樣的觀點~~

消防救護車執行勤務

鳴警笛~警示燈

到路口還不能分二段行駛~~??

不能開到路口再等前車~~??

要確認前方、二側都沒有來車才能往前??

超速要罰? 救護車等紅燈

祈禱我消防兄弟們~~~

行車平安~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快看不下去了~~~
你知道民間救護車和公家的最大不同在那裡嗎?
就是
"民間救護車"不能跑到院前的"緊急救護"
也就是說...
民間的救護車...是在"已知"的情況下出勤
公家的救護車...是在"未知"的情況下出勤
再者
明文規定
消防車和救護車,有道路"優先權"
再者
何謂將心比心
二造皆有錯
就死者為大
這是什麼道理?
根本是司法嚴重有問題

結論
消防車、救護車駕駛
還是先以保護自己為原則
能不闖就不要闖
能不逆向就別逆向
如果民眾問你為什麼不闖紅燈(很多人問過我)
就回答他說
"安全第一,我可不想當義消"
平凡的生活也可以過的很充實
給烈燄赤子及打火仔:小弟之前上消防課及每兩年的複訓,有時
下課跟老師聊,他們都會有感於消防警察的地位遠在一般員警之下
而感到無奈!

這是一個開放論壇,本來就什麼聲音都會有,平常心去看就好!

但小弟我真的要透過這篇回覆,向兩位打火弟兄,致上最高的敬意,
謝謝你們的奉獻!加油!!!
烈燄赤子 wrote:
中縣消防局大雅分隊救...(恕刪)




赤子大,只能這樣說,台灣這種情大於法的社會,如果文中死者未死只是傷的話

可能不會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說不定再追究他妨礙公務的責任

可是在台灣這種畸形的法律風氣下,只能說......自求多福

真的不平衡,那就不要吃這行飯了,每個行業都有他的不平跟心酸在

要作就有打落牙齒和血吞的準備
一直以來我都是只有在01看看汽車的文章

沒想到今天會看到打火兄弟發表的文章

赤子兄

我只能說01...看看就好

沒必要為此動肝火

只要自己行的直坐的正

畢竟隔行如隔山

而且憤世嫉俗的人那麼多

氣壞了自己的身體多划不來

如果可以

我想應該沒有一個消防弟兄願意冒著被車撞的可能去闖紅燈或超速吧

不如請縣市政府或消防局發個文禁止超速或闖紅燈

這樣兄弟們開車既安全又安心

不用擔心闖紅燈被沒長眼的撞上

患者不幸在送醫途中掛點又可以推給上層

只是有哪個長官那麼有肩膀的?

也許應該請長官們到分隊實習一下才能瞭解基層的難處吧





本來看到某些回覆真的有一股火要冒出來

可是想想還是一笑置之

畢竟有些人就是故意來亂的

不過你怎麼說他都會想辦法推翻

阿...

或許是上級派來的吧?!

酸~
忘了說...

赤子兄加油!





為了這一句加油等了五分鐘...
什麼爛規定= =
重點! 這個討論後,是不是能改變現狀勒? 有沒有更好的方式避免事件再次發生呢?

不知道,為什麼每個人對於事件的看法怎麼都是針鋒相對,而不是想要去解決這樣的問題呢?

應該讓每個人知道當聽到有救護車的警笛聲,你就靠邊停啦!!

我個人如果在路上遇到警笛聲,就會先看是從哪各方位出現閃燈,然後減速靠邊停!!

就是搞不懂,98%的用路人就不能等幾秒鐘,讓救護先過嗎?


試問各位看倌,當你聽到警笛聲,你到底靠邊停了沒?



簽名檔??是我嗎?

引言那個那個誰的回應
不認同
啥叫
那以後救護車遇到紅燈停下來等就好了..
至於傷病患者會不會延誤就醫致死
難道不能闖紅燈時稍微慢一點,多注意一點嗎 有一定要停下來嗎 ?? 開慢一點頂多慢個幾分鐘 就會延誤死嗎 ??
至少不長眼的 亂衝一通 ,是不小心又多增加一個悲劇,造成後 還回頭 嫌 機車 算他雖嗎 他活該嗎 反正不是你我嗎
如果每一台救護車都頂著 沒事金牌 出勤就是 到處闖紅燈, 被他撞算你倒楣 難保你我 或是你家人朋友 是下個受害者
台灣救護車素行不良也很多 沒戴人 沒出任務 爽時 也開個警報, 送阿妹 趕跨年晚會 也用救護車趕場
鄰居家有個阿伯 70-80歲,他一不舒服就call 救護車 送他去 看病<不是每個救護車都是出人命的任務>
同理 那以後警察是不是也說 我追捕嫌犯最大 路上開槍打到無關的人 算他到霉 .





嗯希望那個那個誰呀從此以後要是您或是您的家人或是親戚最以後如果叫救護車記得要請救護車司機慢慢開唷.....千萬不要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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