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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速照相送了我一張 紅燈右轉

我很想問以後你兒子女兒無照駕駛還是違規後跑給警察抓自己去撞死你會不會找民代出來哭警察失職?

另外移動式的測速照相不會有告示牌
你要不要順便去幫所有被移動測速照相照過的台灣人打官司討公道阿
依你的邏輯,政府應該在只是要眼睛看的到的地方,都設上「不准殺人、不准強姦、不准搶奪…」等等標語,才能達到所謂的警告目的,而得以依刑法判決執行吧?
但實際上,你早過考過駕照,自然知道紅燈不得右轉,還需要時時警告你嗎?(你如果控制能力低於一般人,可以討論看看)況且看你的文意時常經過,搞不好已經如此200次了,才罰2000元,事實上你是賺到。
我有時趕時間也會紅燈右轉,偶爾收到罰單繳掉就算了,依你的理由想救濟,我勸你還是將時間花在別的地方比較有意義。

郝小市長 wrote:
違規是事實,無法撤銷...(恕刪)


太過分了~
警察為何不能早一點跟他說不能殺人呢?

小呂豪豪 wrote:
但是你想想 我講得沒道理嗎???

可以多設一隻 前有測速照相 禁止紅燈右轉 禁止超線 禁止闖紅燈

這樣我絕對沒話說...(恕刪)


請問你考駕照筆試沒這些嗎?

小呂豪豪 wrote:
小弟在1/7 被...(恕刪)


現在進步了,以前蓋市民大到的時候,我同學有天收到紅單時馬上罵了聲"幹!".

因為是3個月前的違規.

我看過照片,警察站在某個制高點往下拍,拍他違規行駛汽車道.......

後來經過統計收總共收到13張,時間正負五分鐘.

這樣你有沒有覺得舒服一些?!
去跟當地消保官申訴看看.....明明路邊寫測速照相...為什麼紅燈右轉也要拍照受罰.....消保官應該會給你一個合理的回答吧!
小呂豪豪 wrote:
小弟在1/7 ...(恕刪)


嚴格來說
根本不該設置取締警告標誌
還好心提醒前有測速
太佛心
你認份繳吧
瓦雷 wrote:
去跟當地消保...(恕刪)


這是行政罰。。
消保官不會介入
台灣人還真是不要臉 違規就違規 去繳呀

理由一大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小呂豪豪 wrote:
我很有可能 被連開了22張才發現 我可以跟警察局申訴說 我都過了22天才收到紅單

之後的我要撤銷 就照我上面說的 這樣可行嗎???...(恕刪)


啊沒設照像桿你就可以合法紅燈右轉嗎?不然你憑什麼用收到紅單的日子當成你該被處罰的開始?

贊成你去申訴,讓條背背好好的教你瞭解法規該如何遵守。別再用僥悻的心態騎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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