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標誌
我一直難忘的牌子是這樣的

好像不待轉是正常的
要待轉還要抱著感恩的心

(被「允許」的唷~)
gavin324 wrote:
個人覺得兩段式左轉的政策是好的
有些路大條機車在中間等左轉是蠻危險的
lily4383 wrote:
好像不待轉是正常的
要待轉還要抱著感恩的心


cranberry wrote:
請問:三線道,沒有劃...(恕刪)
wetty wrote:
如果不掛,則是公路局採取了如我前面所用的解釋方法
wetty wrote:
走高速公路的時侯,有看到『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牌子
所以解釋為『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行駛,也是成立的
wetty wrote:
公路總局要開放三車道,他們也要想辦法,能解釋得過去才行,不然就要修法
黃色小鸭 wrote:
如果不掛不劃就應該修法
wetty wrote:
請問,政府可不可以帶頭違法?
黃色小鸭 wrote:
這些都沒牌子等
所以都不用遵守了?
wetty wrote:
紅綠燈有掛牌子寫紅燈停、綠燈行、黃燈要小心嗎?
標誌、標線,本身就有意義了;
wetty wrote:
沒有其他牌子,依這些標誌、標線原本的意思走,才是最直覺的駕駛方式
wetty wrote:
(在標誌、標線以外,又訂了一堆規定,初一十五不一樣,反而沒有人能完全守法)
cranberry wrote:
請問:三線道,沒有劃...(恕刪)
wetty wrote:
前面就表達過,法條文字有語病,
結果小鴨大就要拿其他條文來戰
今天新聞:機車優先引誤解
交通部路政司運輸管理科長說...若汽車駕駛人因「優先道」名詞而產生用路誤解,將研議、檢討此一名詞的適當性。
汽車駕駛,走錯車道,說他看不懂,政府就說會檢討
機車駕駛,看不懂,走錯了,就是自己有問題?

希望哥 wrote:
1.有待轉區及待轉標...(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