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aha306 wrote:車主很可憐!這簡直就是飛來橫禍!這大嬸反應慢煞車也沒在保養....警察認為你有疏失,我倒是認為你運氣不好遇到這個警察.......(恕刪) 幸好警察沒有裁定權,還有翻盤機會。
chenckao wrote:另外交警說我的肇責是沒有靠右行駛..可是我認為我轉彎回正之後,意識到前方機車沒有減速駛來 你沒靠右~~那他應該是撞你左邊而不是中間~~反正他沒那權力決定誰對誰錯~~他不過就是法官的跑腿~~有甚麼事去跟法官說會比較有結果~~反正法官覺得你錯~~你也只能吞了~~
機車部分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及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得在最外側車道行駛;單行道得最左、右側車道行駛。汽車部分汽車未交會時,應依下列規定:在未劃有分向標線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或不良之道路交會時,應減速慢行。機車錯在沒行駛在兩側且煞車沒能停止機車發現車子煞車機車煞車無效撞上去汽車部分減速慢行靠左夠右都不是重點而是車速機車沒行駛雙側及煞車不夠靈敏導致汽車沒慢行肇事責任機車7 汽車3但對方是機車,還可多告你一條傷害罪如果對方不要求身體傷害賠償你就車子自己修一修就和解算了但若對方要傷害賠償你就讓法院裁定你不會比較吃虧
chenckao wrote:感謝各位但關於靠右行...(恕刪) 你在那盲彎轉彎時完全貼著左邊這也是造成你"轉好彎"之後彼此來不及反應如你當時貼著右邊轉彎則一早就可以發現摩托車也不會發生意外你認為沒肇責嗎?自己多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