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真的沒差,因為汽車也是在鑽


niniline1999 wrote:
你是大陸人住那個都市...(恕刪)


如果他是大陸人
那麼你也是
因為他住台灣

oda1974 wrote:
汽車也有"應注意而未...(恕刪)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這個小的也說過很多次
我擔心的是前方或旁邊不論任何原因倒車之後
在反應不急下把騎士給......

在國外 我還可以要求騎士家屬負責賠償我的車損
在國內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道義責任"
就可以讓我傾家蕩產+賣內褲之外
可能還要去監獄賣屁股


可樂DD wrote:
我也很好奇 明明大型重機都已經比照汽車路權了..(恕刪)


他們會跟你說"比照"不等同於"應該"
好啦好啦!看兩造人馬都覺得對方的規矩那麼差.
騎重機的覺得汽車都把自己當普通機車開.
開汽車的覺得重機都把自己當普通機車騎.
所以其實大家都是普通機車嘛!!



那.........................
退而求其次!

我的三陽GT125 EVO 何時能上快速道路?
我能騎上80沒問題的!!

briyen wrote:
很多人都怕開放重機上...(恕刪)

太扯.....

我就算鑽也會在同一車道最少待上一秒....
打方向燈跟要看一下是否可以切過去

高速公路最少 3000

1.蛇行(任意變換車道)
2.未打方向燈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奇怪開放機車上高速的國家,駕駛技術比較好嗎?人家都不會有這種疑慮,台灣駕駛就整天杞人憂天!
有人一定又會說人家比較守法!但會這麼說的人肯定沒國外實際駕駛經驗!

因為日本機車騎士高速公路車流大時鑽車縫,連台灣騎士的我都跟不上!
日本事故慮高嗎?原因是開車的都很注意機車動態,加大與機車距離甚至讓機車先走!
但這些台灣駕駛都做不到,所以機車上國道危險不在於機車本身,而是汽車駕駛能否接受新的觀念改變駕駛習慣!

可樂DD wrote:
台灣的高速公路當初興...(恕刪)

可樂DD wrote:
台灣的高速公路當初興建時 並沒有考量大型重機會通行 所以會以汽車通行的方向去設計


根據"國道高速工程回顧"一文中所述「興建初期因我國尚無高速公路的經驗,工程設計監造為

由美國帝力凱撒顧問公司〈DCI〉辦裡,並發國際標,三重中壢段分由韓國極東、日本青木、

及國內榮工處、中華工程、利德工程公司承辦。我們從中學到設計監造經驗,並翻譯美國加州

高速公路工程規範,加以修正成為本國高速公路施工規範。」何來汽車通行專用?還是你"認為"

或你"覺得"!
可樂DD wrote:
再者之前01不是有大型重機在快速道路因為接縫不平而犁田 甚至還要申請國賠

但同樣地方汽車通過頂多晃一下而已 並不會怎樣

更是證明高速/快速道路都是朝汽車通行去設計

根據"中興工程第七十八期公路橋樑伸縮鏠施工要領及問題探討"中有較為精細的說明我國目前

所使用工法及改善方向及時程,本人便不再贅述、請自行搜尋謝謝!伸縮鏠並非高速公路所獨

有、橋樑伸縮鏠與橋樑支承一樣是橋樑結構的次要構件單元,但它在橋樑結構的地位卻不容忽視

若平整度不良、工法不佳、品質不好,將影嚮行車之舒適!若以此為由那台北市所有聯

外道路橋樑是否皆需禁止機車通行?故您所舉之例子實屬牽強、不足為慮!您個人所言平日以四

輪為主要交通工具,本人則以二輪為主要交通工具、近十三年前本人居住於台北縣三重,每日工

程單位時有轉換、故台北幾乎所有聯外道路本人可說使用率極高,極其幸運不曾有過任何損傷。

不知先生以為然否?

法規確有規定,但請問就務實面來說汽車機車體積差異甚距、在地狹人稠的台灣為何多數人選擇

二輪為交通工具?不外乎經濟上考量、其機動性、便利性皆有汽車無法比擬的好處。而鑽車縫的

真正涵意為何不知您有無研究及了解過?

支持者宣稱,車道分割使騎士們充分利用未使用的道路空間脫離車陣,有助於紓解交通。然而,

反對者質疑這種行為會對騎士本身以及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根據1970年代的交通事故資料,

於1981年發表的Hurt Report指出,車道分割減少了後方的碰撞,提升了摩托車的安全。[1]

根據美國運輸部的資料顯示,以類似的季節及騎士人口比較,在加州,來自摩托車後方的碰撞,

低於佛羅里達州及德州 30%。[2]澳洲維多利亞州的交通管理當局,VicRoads,委託Oxford

Systematics所做的報告發現,關於摩托車超越停滯車流,"沒有實例顯示,這種超車的行為是

導致事故的原因!車道分割不只是減低阻塞的手段或是給予願意承擔更多風險的騎士的一個方便

,而是確實能夠保護騎士生命的一項工具,特別是當他們被後車緊跟、包圍、或是完全無視時。

例舉了這些並非是要將鑽車鏠此一行為合理化,而是能在真正理解行為背後的涵意時、再予以評論

而不是人云亦云、積非成是!

而蛇行、超速這是使用人個人所造成的,與什麼車種有何關系?

而先生認為開放屬錯誤的決定本人雖不認同但予以尊重!



這是資源分配的問題,牽涉的是利益
(就看徐董想不想賺這條)
htcterry wrote:
就是因為汽車會亂鑽,所以怕重機上高速公路太危險了.

如果禁止上路的標準是『違規』,所有的車種都應該禁止上去
wenyi1102 wrote:
一個是皮包鐵 一個是鐵包皮

如果標準是『耐撞』,高速公路留給砂石車、坦克車走就好
anthonykang wrote:
不管機車汽車,鑽來鑽去都不好

高速公路,鑽車是明文禁止
chris chi wrote:
我到是比較擔心肇事後,後面非肇事的車主,如果不知情之下,
輾過重機的駕駛,會不會被判刑?

看情形
有案例是在高速公路上夜間視線不良,輾到己經倒地的行人,駕駛不起訴的
因為不在合理注意範圍
taikon wrote:
腳踏車也應該上國道啊

即使環法冠軍,也無法長時間穩定時速60以上騎車
ctpan wrote:
高速行駛狀況下,誰知道碰撞後會跌到哪,尤其是人跟機車會分離

移動中物體有慣性,摔車也是向前噴,不會定竿
goodqoo35 wrote:
如果法律規定 機車騎士自摔或剪人車頭被輾斃 撞到的人不會被判過失致死罪

路權觀念愈成熟,行車記錄器愈普及,對守法駕駛人愈是利多

naive888 wrote:
想太多 主要是路太爛.

路太爛,應該只能開放高底盤4WD,禁止超跑上去
jswang1020 wrote:
2004/09 山葉XC125RB (民國93年,KEY 為1993年,Sorry)
時速60沒問題

日本人讓>125cc,至少126cc上去,因為時速60-90是車輛合理能力跑得到的
(台灣目前巿售125,實際124cc,原廠無改單人極速約95-105)

bv2pg wrote:
他們會跟你說"比照"...(恕刪)


今天下午大約3點多市民大道往三重方向

前後二台汽車拋錨,另外靠近建國出口處,一台凱燕撞到計程車,造成大堵車!

我就看到一台"紅牌"及一台"黃牌"的小綿羊在路肩一直"向前走"!

要人家尊重,就得自己先尊重自己,

不要爭路權時就說有繳稅....

在路上又是另一種標準......

不要跟我說"沒圖沒真相"

我不用附和你(就算有,我一定要POST嗎?),我相信自己親眼所見!
~心隨雲舞~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