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629655 wrote:
恕我舉個爛例子,在二...(恕刪)
當然是龜速車危險,它造成所有要右側不停超車的危險,右線左側超車,左線右側超車,這是車禍最大的由來之一,罪大惡極的就是90km的龜速車.
alantw80 wrote:
這位大大講的真是太好...(恕刪)
個人同感欣慰,台灣還是有人才.
我都懶得回了.
Justiice wrote:
wetty言不論...(恕刪)
超車者要盡更大的注意義務?
龜速車就沒有尊重與注意的義務? 非常不認同.
兩個的義務是相等的,尊重是對等的!!
在尊重與規矩的環境下,危險的機率就能降到最低,大家就都能開開心心的駕駛,和睦的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