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ily5s wrote:事件發生在7/10,...(恕刪) 應該提早切到外側........應該提早切到外側........應該提早切到外側........應該提早切到外側........應該提早切到外側........
為什麼會摔車阿.....大約30秒處開始打方向燈從影片中錄影的聲音判別當時機車距離還有50公尺左右應該也沒有太晚打方向燈的問題機車車速有點過快但是應該還是可以煞停而且你有減速理論上....如果是我應該可以直接繞過或是減速煞停煞到摔車真的有點扯前輪碟煞 加上剎車方式錯誤導致自摔....不過以鬼島法律 您多少還是要負點"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負擔
要右轉,就應該先逐漸切入靠右,哪有車子都已經過了路口四分之一,才從快車道打方向盤的,所以後方機車當然以為這輛車,可能只是誤打方向燈,並沒有要轉彎的事實。所以,雖然是自摔,但車主的開車方式,會害很多人的,只是剛好機車後方沒車,不然如果遭到後方車輛追撞,肯定得上法院了。尤其,上次已經發生事故了,這次又是因為轉彎發生車禍,如果這種開車方式繼續下去,這次就算判定沒肇責,就等著相同事件繼續發生。
機車騎太快了吧,而且過十字路口前本來就該先行減速,並做隨時可以煞停的準備,像他那種騎法自摔算幸運了。請你一定要堅持幾點:1.有提前打方向燈。 2.有禮讓。 3.騎士自摔。樓主還願意停車真是佛心來了,是我,我早離開了......
family5s wrote:事件發生在7/10,...(恕刪) 我想問個問題,你老婆開車會不會看鏡子,會不會回頭看?我猜不會吧!如果有看鏡子就知道後方車輛高速逼近要小心。這個事件也許你們負擔責任會少一點,但不會完全無責的,下次請他右轉先封死右邊再轉吧。而說那是路肩的網友,也許你們知道那是路肩不是給車走的,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那是機車道,機車騎到主線還會被叭呢,這就是台灣機車族弱勢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