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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男深夜飆速越線衝撞女大生命危

該講的樓上站友都講了, 說實在的就是懲罰太輕.. 從公民道德教育又緩不濟急, 惡人就要嚴罰來治, 酒駕一律財產充公後再鞭刑伺候就對了, 少扯人權什麼的 , 叫你喝酒不開車有那麼難嗎
挖勒~~對撞
希望這位學生可以挺過去~~


到底何時才能結束這種人為悲劇?

到底何時才能結束這種人為悲劇?
真實的世界,我用真名說假話。 網路的世界,我用假名說真話。
kun429 wrote:
等你有一天吃薑母鴨被...(恕刪)


別牽拖薑母鴨了
m01有實證過,就算是用現在的新制
也還是遠低於取締值的.........

該怪的是配著薑母雞"乎搭啦"的佐餐酒吧
酒促咩咩又那麼可愛,撒嬌一下又多開了幾瓶....不醉才有鬼

要赴酒攤就搭計程車吧.......
比你撞死撞傷人後要賠的錢便宜太多太多了!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爛司法如果廢到沒有多少嚇阻的效力
那就乾脆早點廢了算了,省得妨礙被害人或家屬復仇。
這個垃圾已經出現趨光效應
早就不知道醉到哪裡去了
林于如如果用酒駕撞死自己家人的話
搞不好除了保險金之外還不用關勒
風~~
酒駕者大多沒錢可賠

賠得起錢的比較少酒駕

撞死人在台灣幾乎沒刑責

台灣真是寶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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