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k1120 wrote:
我沒有行車記錄器,路旁的監視器也沒有辦法拍到事故點
但使我有前10公尺的監視器畫面
清楚錄到內車道停車讓道
對方機車快速通過
dennis10 wrote:
OK,光超速這一條 先吃一張罰單
如果路口監視器可以開超速罰單的話...
dennis10 wrote:
證明迴轉前有先暫停觀察左右無來車或來車尚遠
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說,讓直行車是停在自己車道這邊,不是停在別人車道那邊

這樓的案例是越級駕駛,和無照又不太一樣(6000元 vs 1800元)
dennis10 wrote:
如其中一位律師的說法..
但無照駕駛而發生車禍,目前會被認定已佔有部分肇事責任
越級駕駛,是否能對檢座、法官的心證產生那麼大的影響?
畢竟D大您自身的案例有一個很重要因素:酒駕
dennis10 wrote:
因為您沒有搜證
沒有其他證據,檢察官、法官要拿什麼來參考?
其他證據愈不充份,『路權』就愈重要
相信D大也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