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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沒有執法過當?所長沒有公然說謊?


Edison 梁 wrote:
你不超警察的車是有做...(恕刪)


能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不超車就只能有以下選項:
1. 有做虧心事
2. 我喇叭
3. 我修養好?

不能是因為單線道需要尊重前車路權?
我是有可能在車內幹譙,然後找到其他替代路線就離開,不會繼續跟在他屁股後面
不過一般在單線道行車我都不會想要超車或者按喇叭
第一是飆再快也沒有差那幾分鐘
第二,單線道前車路權本來就比較高,畢竟人的後腦杓都沒有長眼睛,屁眼只能放屁
第三...,在市區內除非要主張緊急狀況,不然本來依據法規,就是不能按喇叭...而偏偏所謂的「緊急狀況」很難舉證,這四個字充滿了不確定性概念,無法數據化衡量。

第四,從合法騎機車開始到後來有車開,我都很討厭被人按喇叭,以前騎機車的時候偶有其太慢的狀況被後方轎車按喇叭,總是會嚇一跳。問題是我也沒犯法,也不是路障,憑甚麼我騎車就應該要被按喇叭?有車了不起?開車開在高速公路上也是,明明依照速限行駛,明明也不是開在最左側車道,不存在龜在超車道問題,就是會有人先在後面閃大燈然後按喇叭接著左邊或右邊切出去,加速然後閃到我前面在揚長而去。是怎樣?沒興趣開快車是不行嗎?

所以我一直都很少按喇叭,而且我希望我這輩子都不會用到喇叭,不會遇到那種緊急狀況。

這樣不行?

guessbaby wrote:
我只是按個喇叭警示你們,就要盤查我」
要超車,應該在超後面第二輛巡邏車時就該按了~
且原影片0:14第二輛警車方向燈也亮了.....


我是當事人

照片是停止的,實際狀況是不斷變化的

請你重看影片,打了方向燈不到一秒就轉誰可以預知

另外怎還是一堆人在講關於超車的交通法規

重點就不在這,我想評論的就只有執法人員攔察的動機與態度

要說我違規,屬實我就繳罰單,完成我應負的責任

那警察狹怨報復濫用公權呢??? 那所長媒體前公然說謊呢???

我從一開始的說法都不曾變過

反觀警方呢?? 攔察我的原因不斷變來變去

員警一開始說我超速,後來改口就是要查

隔天所長說因為跨越雙黃線,還有改裝

再來蘋果日報訪問到攔查員警本人,他哭著表示因為聽到音響開很大聲,又看到四根排氣管

要質疑我開車方式有違規可能,我尊重

要說警方身為執法單位一點錯都沒有

我只能說真的世上什麼人都有,有成功的人當然就有失敗的人
跨越雙黃線這點真的很瞎...

第一部警車打方向燈的時間跟距離車主一定有看到也能夠反應

但是第二部警車一打方向燈就要往左切...是我的話一定也會問候他幾聲的

常有一些人認為方向燈無敵!!連這兩位執法警察大大也是方向燈無敵掛的

真的很無言...

要左轉時有注意過後方車況嗎...

恍神就恍神不然被叭也不會嚇一跳...

馬路是所有用路人的而不是警察專屬的...

挾怨報復居多~~

疏不知事情會鬧這麼大...







Edison 梁 wrote:
不是有打方向燈就是最大,後方的車一定要讓你過!
有些人騎車或開車就是以為打了方向燈是最大,才會造成許多大大小小車禍!
今天我若是打方向燈,我還會看左右有無來車才通過!
此新莊分局員警八成就是在騎車逛大街,要左轉也不看後方有無來車,就大搖大擺轉過去!
被按喇叭是要警示他,怎麼會說是挑臖?擺明是執法過當!
看樣子警察都是偏袒自己人,除非今天車主是名人或高官,那位員警不會被懲處嗎?


我也認同你說不是有打方向燈就最大
不過你是不是沒看清楚
事發當時就是雙向都單線道
單線道裡面前車路權就是比後車大
道路的使用本來就是像數學的queue排列
以先進先出、先來先服務作為規則
今天M3車主就是打算超車,順便在市區按喇叭
就算超車是OK的行為,市區按喇叭也足夠他吃一張罰單或者被攔檢

警察唯一的問題就在於攔檢的時候沒搞清楚自己應該用哪條去攔檢,隨便掰,這是他素養不夠
所以我說他沒用


至於警察哪時候攔檢盤查...
難道警察攔檢還真的因為怕你說他報復就不盤查你?
只是盤查一下車主這麼緊張做什麼?
有行車記錄器,亂開罰單可以訴願訴訟
又不是說亂開罰單一定要繳?
還是會跟美國警察一樣拖下車打到趴?動不動用實彈壓?

那我也回應「版主」先生

大法官535號釋憲解釋
攔查需有犯罪嫌疑或合理懷疑
上面這些字眼都是由執法人員主觀上來判斷
世界上沒有一台儀器可以判斷好人壞人

如果自己是好人的話,且無任何交通違規事項
警察查證身份後,應該就會放行
你應該慶幸警察工作很認真
連你這種守法的好市民都會認真攔查
更何況是真正的壞人

另外,你既然覺得警察是挾怨報復
請問是不是你做了自己也會生氣的行為
才覺得警察攔查你是故意的?
那麼你為何要做令人生氣的事情?

警車在路上巡邏除了開車之外
本來就會東張西望
不是他們開車不專心
而是因為他們要注意路上可疑人車
而不是直直開,下車簽簽巡邏箱就好
這點我們要多體諒!

以上
要抓改裝,一開始就抓了啦,
影片都有了,還要那邊演,
我是很好奇,另外一位巡邏的
怎不出來說話!
亂用公權力總是會踢到鐵板的!

natashatai1981 wrote:
最近除了地震外,超過...(恕刪)


敢叭鴿子 真是吃飽太閒

鴿子就是故意要找看看有沒有可以開單的
這個社會就是有仗恃欺人的老鼠屎
你真的有開車上路嗎?
怎感覺你都紙上談兵,
還是你和大家說你的行車路線,
我們大家去你前面龜速行駛,
並打了方向燈亂飄,
看你作何感想
archerdevil wrote:




能不能解釋一下為什麼不超車就只能有以下選項:
1. 有做虧心事
2. 我喇叭
3. 我修養好?

不能是因為單線道需要尊重前車路權?
我是有可能在車內幹譙,然後找到其他替代路線就離開,不會繼續跟在他屁股後面
不過一般在單線道行車我都不會想要超車或者按喇叭
第一是飆再快也沒有差那幾分鐘
第二,單線道前車路權本來就比較高,畢竟人的後腦杓都沒有長眼睛,屁眼只能放屁
第三...,在市區內除非要主張緊急狀況,不然本來依據法規,就是不能按喇叭...而偏偏所謂的「緊急狀況」很難舉證,這四個字充滿了不確定性概念,無法數據化衡量。

第四,從合法騎機車開始到後來有車開,我都很討厭被人按喇叭,以前騎機車的時候偶有其太慢的狀況被後方轎車按喇叭,總是會嚇一跳。問題是我也沒犯法,也不是路障,憑甚麼我騎車就應該要被按喇叭?有車了不起?開車開在高速公路上也是,明明依照速限行駛,明明也不是開在最左側車道,不存在龜在超車道問題,就是會有人先在後面閃大燈然後按喇叭接著左邊或右邊切出去,加速然後閃到我前面在揚長而去。是怎樣?沒興趣開快車是不行嗎?

所以我一直都很少按喇叭,而且我希望我這輩子都不會用到喇叭,不會遇到那種緊急狀況。

這樣不行?
...(恕刪)
我真心的希望關於這則討論不要再講美國警察,美國的法律跟台灣一樣嗎?交通規則跟台灣一樣嗎?美國持槍合法,台灣呢?基準點與出發點就不同,講美國警察多兇的意義在哪.....若以許多人的出發點美國警察比較兇,車主就應該要怕警察,這點的邏輯在哪?不管在哪個國家不該是警民合作,互相尊重.......而非濫用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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