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有一間汽車修理場有一位7-11工讀大夜餐飲科系夜校生進入東看西看後運用常理判斷教導該位師傅如何正確修車並且希望該師傅能夠了解自己如何缺失表示不從的話就要PO上網 檢舉媒體讓大家知道這位師傅不會修車那位修車師傅只說了一句話這麼厲害怎麼不去當修車師傅。
frank1919 wrote:(恕刪)不知改成舉發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的話? 這個事件裡面沒有『直行車』。自己的方向綠燈不能當作證明。我也有遇過幾次十字路口兩個不同方向同時亮綠燈的狀況,當然這是不正常的,可是沒有人可以保證紅綠燈永遠不會故障。當時是橫向五個線道,直向三個線道,在沒有警察指揮時,也有一方主動停下,到車少時換自動邊,不過當時是非車流量大的時後。另外,很多路口的監視器其實都只是空殼而已。
我的車險理賠專員之前提醒過我要把行車紀錄器角度稍微調高就是要避免這種死角拍不到燈號記得把行車紀錄器往上調仰角約15度,靠近燈號時可以清楚拍到,但是畫面最下緣又還能拍到引擎蓋(現在廣角行車紀錄器都能辦到)
我想警察會認為,如果是該方向路口號誌不亮時,就不是該車蓄意違規~(當然, 這也是照片上無法舉證的)我曾經因行人闖紅燈而差點發生事故, 當我很不解為何明明是紅燈還要硬闖時, 才發現,原來對向的行人燈號是不亮的(我因為要左轉,該路口是行人與車輛燈號有時差,轉過去看到沒有任何行人號誌燈亮),才知道對方也不是故意要闖紅燈~當然並非要替誰說話,只是,也許這也是警察考慮的吧~
先不管當時的號誌是否為紅燈,還需要注意路權的觀念,如果該車是在變換為紅燈之前, 即進入十字路口, 則即使變換為紅燈, 路權還是他的,他可以繼續完成左轉的動作.像我上次紅燈左轉被檢舉, 照片有兩張, 一張是證明我是在變為紅燈之後才跨越停止線, 另一張就是我整台車進入十字路口; 讓我想用路權申訴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