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p370 wrote:所以你的超速是合情合...(恕刪) 大大我有承認超速不對~~是我的錯他檔到我,他也沒錯,我也不應該貼那麼近(我錯)~~不過小弟可沒說國道是我的喔~~是所有汽車駕駛者共用的~~~
如果不管速限跟500公尺才能變換車道那的確是沒啥錯誤路上車好多 wrote:這棟樓真是神奇請問,在有打方向燈及注意的情況下樓主這樣開車有錯嗎?(不包括跟車太近...) 路上要注意的事情很多,不是只需要打方向燈跟注意那只是最基本的要求
人家擋道沒怎樣,你跟太近撞上去就是你的錯,大家都知道這種車不會閃,你逼他也不一定走。所以沒有理由跟那麼近,徒增自己的風險跟負擔,跟這麼近也就是心中一股氣吞不下去,請記住,後車撞前車是要負擔很大的責任,他烏龜車並不表示你可以不用保持安全車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