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中線車輛能夠超越我, 那就代表中線車道即可滿足我行車的速度,"單純就這句話來說, 邏輯上有問題,有中線車輛能超越內線,只代表那"一"台車比你快如果中線"都"能超越你, 樓主應該走外線delykimo wrote:既然中線車輛能夠超越我那就代表中線車道即可滿足我行車的速度,
有一次我開比較快,在中2高內線開到130km/hr,我的tomtom GPS顯示125km/hr後面有一台Audi A6,因為他的日行燈好亮,我猜他的速度應該有160左右吧,我切中線讓他過因為他有沒有超速不是我來判定,我沒有雷射測速槍啊,人家就是敢開快,我還是乖乖讓開
yo~yo~ wrote:法規上寫的明明白白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線車道所以我不需要為了滿足後方車輛違規在先(超速)而讓道 你的表是準的 ?你怎麼知道 後方是超速 !高速公路 就是有這種人....塞車的禍源
當然是一啦車道又不是我一人專用行駛超車道時自己前面沒車而右道卻有車超過表示當時已可利用右側行車道繼續前進不必占用含有超車功能之車道我又沒有這種管你去死我安全爽就好超我車就是超速自私心態~自認表速無敵絕對無誤都要後車跟者「我」車速為準讓車道喪失功能兼硬要別人遷就我右側超車個人又不是自私到臉皮特別厚就算是假日車手這事我也幹不出來~太丟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