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有沒有機會調到路口攝影,查出是哪台車拍你的.你也裝行車紀錄器跟蹤他.檢舉他任何行車的錯.一切合法,你是為國家,其他駕駛人,及他的安全著想.避免他也犯了所有駕駛都犯的錯.說不定還拍到他帶小三出遊的照片,還可以挽回他的家庭幸福.
Yakyufun wrote: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恕刪) 補充一下行政法的觀念(盡量用淺顯易懂的話讓大家了解)法律制定的目的可分為兩種1.保障公益(公共利益)與私益(私人利益),例如建築法2.純粹保障公益(公共利益),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利害關係第三人(檢舉你的人)如在自身權益受損情況下,在第一種情況下可向政府檢舉,以維護其權益,保障自己的私益在第二種情況下雖可向政府檢舉,但其目的只是促進公益,無法保障自己的私益這也就是為什麼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同樣道理也可運用在檢舉拆除違建上面(沒有獎金)
1. 檢舉並沒有獎金2. 被拍的也只能認了. 1999 太方便了3. 你如果覺得不爽,機車上也弄個行車記錄器來對幹吧!4. 1999 檢舉很簡單. 照片,EMAIL, 手機號碼. 有這三個就 OK 了節哀. 只能存錢繳罰款了...
monsterkimo wrote:這年頭違法的人都這樣...(恕刪) 老實說,台灣的法律還真的有待加強離題了如果車友們需要違規罰單之後的事後救濟流程與大法官針對這部份的解釋,小弟在幫大家整理資料Po上來以方便車友們的救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