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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剛車禍了 卻不知道怎麼處理(頂樓更新圖)


原po頭有沒有暈暈的

有沒有想吐的感覺

當下有沒有上救護車
看這路口汽車的責任絕對大很多...
不過我想機車可能也有問題...
車速40左右的話~除非汽車故意碰撞或是有障礙物擋住視線...
不然就是煞車有問題...
我覺得應該閃得過去或是煞停...

汽車也是
除非車速超快...不然40到緊急停止根本一瞬間...
這也可以咬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

依照這種巷弄的小擦撞
我不太相信Lexus會傷到多大...
而且只要恢復到原本樣子而已...
除非他超高速又碰撞其他地方...
不過我想超高速碰撞到...機車應該很慘...
沒有紅綠燈

我想轉彎應該讓直行先走

你車速那麼慢應該可以停煞

以現有資料看來~~機車不對


ddr533 wrote:


是這個路口嗎
你的行車路徑 都是雙線道 路權大於單行道
單行道要出來 沒禮讓 行車路徑會逆向 道路設計有問題)


+1..這道路設計真的有問題..
等於一右轉就會被撞


李大兵 wrote:
沒有紅綠燈

我想轉...(恕刪)


明明汽車行駛的道路就有"讓"的號誌

不是你想...你覺得..

前面幾樓還都貼了Google街景圖了 還用紅圈標了重點

"以現有資料看來~~機車不對" <= 這結論到底是怎麼得出來的??

通常是看撞擊點來說...如果是你說的對方車頭撞你正常來說是他的錯,如果是你撞到他的車尾的話就對你不利了。
先說明:現在發生車禍的 肇事者 態度都是「死不認錯型」,還會對傷者大聲小叫,先聲奪人,就算警察來也一樣,為了杜絕這種可惡至極的肇事者,也要保護自己,以免被反咬。

切記!一定要「報警處理!請勿私下和解!」

第一步:報警,趁警察來時的空檔,強烈建議 先用手機(相機)拍照現場自行存證(雙方車號都要照到),必要時也要照肇事者,以免對方找人頂罪,並現場錄音!

第二步:作筆錄越詳細越好(要叫警察寫上 肇事者對傷者的態度),畫車禍現場圖!拿報案三聯單,員警會自動呈報調解,無須擔心,靜候通知。

第三步:評判肇事者的態度,對方打電話來關切時,不管好壞,請錄音錄影存證。

第四步:車禍報案後30天,申請「事故初步評判表」「現場圖」「照片」 在調解時會派上用場

第五步:調解時,請攜帶 自行存證的照片 錄音錄影檔 以及申請的各種文件 (資料越多越好) 給調解員參考

PS:其中如遇到 議員 立委 或助理 來搓湯圓(關說),可當場拒絕!
許多大大都在"猜"
這不是機車或汽車誰大誰有利的問題
現在講的是絕對路權,誰有路權誰贏
再者,協調會的人不見得對法律很懂,他們只是要把事協調"好"
至於誰對誰錯,誰多出錢,只要雙方同意,他們不會有意見
如果對協調結果或條件不滿意,也可以不接受
所以不要告訴我你的協調結果如何如何,那只是雙方當事人彼此同意的條件,和法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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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厲害的是樓上某位大大說的
提出傷害告訴附帶民事求償,對方就怕你了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你只要記得,對方尚未賠償你;不要簽具和解書給對方...態度惡劣,你就先到事發當地區公所,申請調解;

會再寄發通知書,請你們雙方出席;只要有共識當場賠償結清,調解會會幫你們印好和解書,請你們簽具.

PS:調解會一場時間限制大約15分鐘,請先想好談判內容.
受傷的部份,可以找對方車的強制車險承保公司理賠,強制車險是採實支實付的理賠,也就是說以因車禍導致受傷至醫療院所看診付費後醫院開立之醫療費用收據申請,另外還要有醫師開立的診斷書及警方開立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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