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uchris wrote:我想問,那遠通賺什麼?? 當初ETC開辦的基礎就是將目前國道收費站的營運成本以BOT的方式外包給民間廠商(目前是遠通),所以遠通的營運成本+利潤理當低於原本收費站的營運成本(還有回數票的發行成本)。目前遠通賺取是每筆3.4元的代收費,但改里程計費之後,算法可能改變,會是依照現存的每次N元的方案還是也改成依里程計費我就不知道了。
看來要恢復到民國63年了..單單過路費.....算了..以後免費路程用完..直接走省道和濱海公路(油錢還是比路路費便宜..開1200~1600CC小車)算便促進地方經濟繁榮...也比給這政府和徐XXX好
hjfrank wrote:你要想到屆時市區的車...(恕刪) 所以一開始就不要拿著公平正義的大旗話唬爛..要收錢..就收錢..換個方式收..都無所謂..一下說不到1KM的不收..那1.多的呢??如果1.多的又不收..那2KM的呢??一下搧左邊..一下搧右邊..遠通已經搞得交通部像豬頭了..還一直打自己耳光...
ayuchris wrote:新聞又再度出來說可能會每公里0.8~1.7元...(恕刪) 這個政府、這些官是把人民當白痴、是嗎?例如 台北~新竹,里程大約是 80~90 公里吧!過路費只須 80 元!若 1.7 x 80 = 136 元!要多繳 56 元耶!就算 70 公里好了;1.7 x 70 = 119 元,還是得多繳 39 元啊!不要把人民當做笨蛋、好嗎?這些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