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e`& wish wrote:
這是為了保護我們正常守規矩的用路人好嗎?
不然你跟前面反駁我那位網友哪裡不同?
講道理講規則大家都會啊
請問閣下如何認定改了標誌位置就能減少白目?
標誌變更的位置,你的想法有經過驗證或模擬嗎?還是天馬行空?
套句閣下的話
Hope`& wish wrote:
講道理講規則大家都會啊
昨天才看到一輛車,在一直窩在內車道(四線道)
直到離交流道約500m才切到外車道出去
這種情形跟標誌位置有關嗎?
Hope`& wish wrote:
跟你討論那麼久 也沒看出你提出啥有意義的東西
有討論很久嗎?
取消出口前指示牌叫作有意義的東西?
還不知道你自己說的這句話,已經點出你自己的提出的方案是很危險的嗎?
Hope`& wish wrote:
今天沒有上方的最後出口指示
我相信不少白目車就會直直的開過頭而渾然不知
當然
如果你的方案只是為了懲罰白目車,那ok!
不過因此可能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我想這是你沒有考量的.
所以我才說已沒討論的必要.
PS
閣下可能要另外想一個方法,避免有車停在閘道口
還在考慮要不要下交流道的車?
或者是開進閘道口,又突然切回車到的車.
或在閘道慢慢開,確定沒開錯路的車
PS2
閣下想的方法還真不錯,
讓大多數守法的用路人不方便,只為了懲罰可能是1/1000的白目.
小弟自認不夠聰明,無法想出比現在規劃更好的辦法.
所以"討論"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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