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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_南下60k處,在隧道內,故意緊急停車挑釁


柚子哥 wrote:
檢舉他+1...(恕刪)


高速公路上害人害己的垃圾很多。

樓主趕快檢舉他。
以經有檢舉了,但警察只說要處理,好像還沒有什麼回應
前車車主將會跟警察反應,因為他發現馬路上有蝸牛在通過,為了保護小生命所以急煞,他不是故意要擋後車的
警方將會表示..接受此說法,全案完畢
剛剛看到上中天新聞了!!看樣子會有後續報導了~

影片位置

csm168 wrote:
以經有檢舉了,但警察...(恕刪)


樓主如果不嫌麻煩..

可以問問警察..能不能告他危險駕駛..
看到這影片讓我想起一件事,小弟女性友人告訴我說他開車時遇到幾次逼車事件(開車經歷還不滿一年)

最近坐過她的車發覺該車主很守規矩,一定比當地限制時速慢個5公里或10公里,但是油門控制不太恰當

往往會超速,當她發覺超速就會踩煞車,頻率可能較一般人多,過幅度不大的彎也會含著煞車過

也就是說煞車燈亮起的頻率很高,或許一般人覺得沒什麼,但可能會讓有心人士解讀成挑釁

進而演變成逼車事件

當然守規矩是正確,逼車絕對是不應該的
請警察用公共危險罪去起訴他

第185條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警察不處理就是瀆職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檢舉吧!!
相信版上應該有很多熱心的人會幫你忙的
一定要去檢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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