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m225jp wrote:
沒關係
法官將來也是要面對判官的
就讓他們繼續這樣搞30年吧...(恕刪)
bbblee wrote:
你太天真了,
這些判官、閻羅王故事是古代用來騙騙好騙的老百姓,
讓他們對於 "死了之後的世界" 有個夢,
減少對君王與貴族反抗的念頭,
我們要被這樣的法官和立委搞一輩子,
想到就覺得真悲哀...(恕刪)
lum225jp wrote:
別戳破人家美好的遠景嘛......(恕刪)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甚麼時候?一萬年後嗎?你看不到的時候嗎?)
那些壞人
下輩子一定會當狗或豬...云云
(家人被害死的守法老百姓家屬如是說著安慰自己...)
台灣
台灣酒醉撞死四個判三年二個月 !
美國
美國婦人酒駕撞死人
判刑50年
蘋果日報
日本
日本駕駛人在酒精濃度超出標準的情況下駕車,可處3年以下徒刑,再罰約19萬元台幣,
重度酒駕刑期可達5年,外加罰金約39萬元台幣。
日本並在2001及2005年兩度修法,將酒駕致死最重刑期由15年提高至20年。
南韓
南韓下月施新法,將以違法者血液酒精濃度及違法次數為參考標準,分級量罰量刑,最重可判3年徒刑,或罰約27萬元台幣。
香港
香港法律規定,若駕駛的呼氣量在每100毫升中含22微克酒精,或每100毫升尿液中含67毫克酒精者,
便已超過標準,最高可罰款9.7萬元台幣及監禁3年,取消駕駛資格3個月;再犯者更可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
在香港若因酒駕導致他人死亡,將面臨「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最高可處10年徒刑。
中國
中國最重關10年,在中國醉酒駕車者將吊銷駕照5年,而酒駕引發交通事故者則終身吊照;
若致人於死者,將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節嚴重者可判10年徒刑。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lc wrote:
問題不一定在法官造成...(恕刪)
部分同意。
民眾對法律的感覺與法律怎麼看待事件有時候根本是兩件事,
只是以法律架構去解釋個案處理很難讓一般人所接受。
舉一般民眾對於殺人只知道人掛了,完全不會想到主觀判斷在刑法論罪上有無不同之處。
(分不出來)
bbblee wrote:
台灣 vs 美國 v...(恕刪)
您所貼的是台灣法院的判決結果,其它則是它國家法律所訂最高法定刑甚至是個案。
最高法定刑期並不代表法官在判決是一定要判到最高,
還要依情節跟行為人犯意、犯後態度...等等等等來決定量刑。
否則不小心撞到人跟故意撞到人判的一樣,那根本輕重失衡~
加上有些國家與我國法體系設計不同,
法律這樣比較沒有太大的意義,而且還容易讓人誤解是法院亂判。
但法定刑的提高絕對是得認真討論部分。
與其在這裡浪費時間口水氣憤法律制度不備,
倒不如去電至選區內的立委服務處表達選民心聲。
認真建議您應該開個「建議立委針對酒駕提高刑責」之類的集氣文,
請網友連署,再把結果給立委看,並請記者來寫。
看看立委願不願意在會期內聯署提案修法,
這樣要求修法可能還有一些效果,
真個有連署也請算不才一份,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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