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ijiun wrote:你真倒楣,但是對方也很倒楣,...(恕刪) 這世道真的變了,對方也很倒楣?你到底清不清楚你在講啥?有喝幾杯才回這文嗎?我真的佩服原PO的勇氣,總之要小心為上,晚上人少對方萬一~真的好危險。非常贊成修法:酒駕吊扣一年,累犯吊扣二年,再犯永久吊扣不得再考照。酒駕肇事直接吊扣二年,致使人員重大傷亡永久吊扣不得再考照,酒駕過失致人員死亡、重殘以殺人罪論處。
angus0106 wrote:麼叫對方也倒楣?酒駕撞到樓主叫倒楣?你認為酒後駕車是許可的行為嗎?如果今天是撞到路人或是摩托車騎 喝了酒撞上來…看你這次還不死…我看這次對肇事者是個警惕…不過對很多"有錢"的似乎罰的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