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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立法禁止開車看GPS、電視、卡拉OK


foolad wrote:
諸位息怒先...目前...(恕刪)

會嗎?
之前貧童牛奶要是沒有記者報導出來
現在都沒得喝了
哪有後來的加碼
如果沒有些錯的話這一個官員我感覺他沒有開過車,這一個會跟開車不能講電話一樣立法立好玩的
首先這個新聞確實是交通部路政司宣布,但我懷疑馬政府內有內奸,因為不滿馬政府這幾年的施政,所以有一群中階公務員專門搞事,以破壞馬團的支持度為先。
一個立法不是要先調查因為有了gps等視聽設備導致升高多少的肇事率等等,並舉辦公聽會廣集人民的聲音及實際社會狀況,再為之嗎?
看看這幾年馬政府的幹法吧,我們是要向上提升,不是要向下沈淪啊。
開車過收費站也很危險怎不禁…還有路邊測速照相等都會影響行車安全也要禁…
交通部原始新聞稿

內文節錄:

“而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並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及 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

原文的意思很明顯是指在駕駛中 "不可以操作" 行車輔助顯示,意思是像GPS這種設備不能邊開車邊操作(設定目的地之類的),完全沒有記者文中寫的

“觀看GPS等導航設備”

邊開車邊操作導航設備本來就對交通安全有影響,我不覺得立這法有什麼錯

我只能說大家不要被那“不清醒”的媒體,以及國語文能力不足的記者耍了
一些記者都只報導自己想講的,結果就是誤導一般民眾,尤其是那種一堆真的內容之中夾雜一些假的內容或是用自己的認知去錯誤解釋的報導
becool996 wrote:
開車禁看GPS......(恕刪)
jcpapa wrote:
會嗎?之前貧童牛奶要...(恕刪)

不同部會的事情,就是一碼歸一馬,不能夠拿來類比的,組成的人員並無相干。
原本交通部的新聞稿的原文
“而駕駛人駕駛汽車行駛道路時,並禁止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及 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

育樂性顯示設備:禁止操作或觀看
行車輔助顯示設備:禁止操作

意思是不能一邊開車,一邊做像設目的地這種操作行為,完全沒有說不能看GPS啦

所以GPS可以用啊,只是不能駕駛著車子行駛時手去操作設定,因為那很危險

現在的媒體素質實在是很差
恐龍打群架~沒好到哪
娛樂性顯示器容易造成駕駛者分心
喜歡裝又沒有自治能力
看儀表板也會分心阿,要不要把儀表板都收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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