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0425 wrote:看到這句我笑了什麼車在平面道路的事故比快速道路上少了大部分的車都在平面道路上行駛平面道路的事故當然多) 去高公局跟交通部還有警政署的資料庫去查一下官方的統計是什麼吧,總比你在這邊用自己沒騎過重機的腦袋瓜去猜測的好單位叫做百萬車公里或是億車公里,都已經把車輛數跟行駛距離這些考量進去了,結論就是高速/快速道路安全的多
重車上不上高速公路既然都已經定案其實在這邊討論要不要開放根本沒有意義既然交通規則這樣規定了~~那就遵守就是了只是要記清楚是要全部遵守喔~~不是挑自己爽的來遵守如果只是挑自己爽的來遵守那出事了就請不遵守的當事人或是家屬負責該負得責任而不是在那邊亂坳~~兩輪的錯 就兩輪的賠四輪的四輪的錯就四輪賠兩輪的兩輪的萬一不遵守交通規則然後被四輪的撞到掛了那也請不要來耍白目~~~
說穿了重機,顧名思義也不過就是一台機車美其名,也就是一台擁有汽車路權的機車也就是所謂交通工具很多人在台灣看到重機,總還是主觀的認為:1.有錢人的玩物2.不小心碰到要賠很多錢3.每個人都跟鐵甲武士一樣在國外看到重機,腦袋裡就會認為:1.機車2.機車3.機車知道差別在那嗎?在老外的眼裡,這就是一台機車。在台灣重機開放至今,重機在許多國人的眼中,還是屬於異類,為什麼?因為買不起因為沒地方停因為太招搖在世界機車密度最高的台灣若對重機沒有絕對的熱情,我想很難有人會願意買一台重機來折騰自己…。更少人願意將重機當成通勤工具當然,路上己經夠擠了…再多一台貴杉杉的重機跟著一起擠馬路,多痛苦…小綿羊輕微的碰撞就算了…碰到了重機…又要浪費自己的時間跟犧牲上班的時間叫警察(騎重機的也會這樣想)將這些因素轉稼至汽車駕駛身上想當然爾,就是會放大這些利害關係1.法規完全沒有配套。(事故永遠只有三七分,六四分,今天因為一台法拉利的問題害我的速利303發生車禍,錯的是對方?結果卻是我要家破人亡?對方修五百萬…三七分…我還要賠對方150萬- -窮忙族那來的錢?)2.政府過度的將重機給特殊化。3.道德觀教育不良。(我開車所以我最大,其餘的都是空氣,視而不見)4.駕駛者及騎乘者駕駛觀念教育缺乏。(禮讓快速車?拜託!我沒有超速吶!犯到你了嗎?)5.駕駛員神人化(拓海、羅西、舒馬赫、石頭人、巴頓、瑪沙、只要上了車…許多人都變成了兩津的學弟:本田)造成許多人用路人有一種心態,只要我開在路上,不超速,我就不違法,管你後面塞車到多長光是這一點就輸國外很多很多,說不要跟國外比?問題是這個八股問題還是存在剛有網友提到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的國道一般中型機車就可以上國道了…可是我卻感受不到壓力為什麼?因為他們都沒有神人上身,騎快的也有…但是就是騎快而己。大家害怕的是什麼?不過就是所謂的威脅性駕駛靠很近的超車、跟車跟的很近、開著遠燈開車、開著後霧燈開車開車的怕…騎車的也怕所以才會有像樓主會發這種文,大家也不能怪他,因為他的問題我也想知道…台灣的法官不能只會引用應注意未注意,未注意前車動向那今天我去撞死了在路邊等公車的人?難道法官也要這樣子判路人嗎?法律不能一昧的只會保護利用法律漏洞的人,更不能再以車大車小來做為判決的天坪這些都沒有正確、明訂、來保護正當駕駛的駕駛員,說真的…以後上路我也只會更害怕。更提心吊膽………。觀念比較重要…只不過要大家都能夠遵守太難…畢竟我們是非常聰明的亞洲人= =
樓主為什麼非要開高速公路不可呢?既然您都知道這樣危險了,可以選擇不要上國道不是嗎?開放是公平正義的問題如果這麼重視安全,一般道路坑坑巴巴的爛到不行,騎車更是會摔倒樓主是否更應優先為這些人請命?他們很可能在一般道路上因為這種不平整的路面而突然摔倒小弟私自認為,您應該更加關注這塊才是
JamesWK wrote:與其擔心追撞,為何不...(恕刪) 安全距離這玩意,在警察跟高工局的認知裡是這樣的撞到了,就是沒保持安全距離,管你離多遠沒撞到,就算緊貼屁股,也是安全距離台灣的法律跟值法者是很有趣的
tcm918 wrote:重機視同汽車,保持安...(恕刪) 說真的要是在非蓄意的情況下像騎重機的不小心犁田而導致後車剎車不及而不小心把騎士輾斃不需付刑事或民事責任的話那我也贊成重機騎上國道因為你在國道上汽車跟汽車發生車禍車主不一定會掛可是你要是騎重機在國道上犁田 而國道速度又都那麼快的只要後車一個不小心A到你那我看你因該鐵掛了吧所以還是不要害人害己吧還有所謂的保持安全距離的安全距離到底是多遠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