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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死亡車禍 , 這真的太誇張

今天早上又遇到逆向行駛的車,每天上班必經路口

台中市大雅區中山北路接民生路,每天都會有車從民生路要左轉接中清路

在金井加油站那段路,常常都會有車搶快逆向左轉
mattttam wrote:
照01的慣例如...(恕刪)

台灣的機車騎士真可憐...
除了被汽車族罵,連機車族自己都來消費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凡。人不可擋 wrote:
我是開車遇到,還是在山路彎處!
狂按喇叭也不鳥。。。硬是要超 差點閃不過

我是騎車在山路上遇到...
一台bmw七系列硬吃對向車道...我的喇叭按也不理

還一直加速...面對我衝過來...
我差點騎到山溝裡...
我是原始將檔案上傳及將事情在MyAV敘述下來的人

謝謝熱心網兄將我的文章放在這裡

是的 死者王議章就是我同學 我不知道這件事情聯合報有報導

附帶說明的是 死者(王議章)是個大胖子 體重有145公斤 是一般人體重的兩倍
影片中可以看到死者被撞飛的距離 (約有五公尺) 可見撞擊力道之大

第二天引魂的時候 有當天的目擊者告訴死者的父親 他說第一時間他跑去看王議章 王議章說他很痛 也很想睡 目擊者告訴他說 不可以睡 睡了就起不來了 後來被送上救護車時已經昏迷了 這是王議章生前最後說的話 目擊者表示他有義務告訴死者的家人 他是看到引魂也才知道王議章走了

肇事者黃朝群當天在醫院表示他會負起全部的責任 其實這一星期他都在逃避

第二天驗屍時他母親來了 他母親對死者跪下 黃朝群則站立無語 只是表示他剛出社會 還沒什麼錢 家中父親中風需要照顧 言下之意是希望家屬不要索賠太高 放他一馬

死者母親告訴他說 要說中風家裡也有一個 死者大哥中風也正在被照顧...

第一次出現就是在頭七 肇事者是一個人前來 決口不提賠償事宜 (或數字)只是上香 跪一下牌位 然後神不知鬼不覺就溜了

感覺他是在拖 拖 拖 誠意只是表現在上香的表情上 至於賠償條件 則一字不提


米咖 wrote:
居然遇上打瞌睡的四輪駕駛人, 機車騎士真的很倒楣!

按照慣例A1一樣記在機車帳上不是嗎?
...(恕刪)

年度交通機車A1事故再加1,
於是政府又會說,數據不會騙人,機車事故死亡率太高,
應該再緊縮路權,再多畫設禁行機車道以保障機車騎士。

KO1971 wrote:
我是原始將檔案上傳及...(恕刪)


這種人不能對他心軟~絕對要告到底~賠償金當然不能少

要知道生命是無價的~沒那個責任與擔當就不要開車

其它理由都是假的~更要讓大家知道車子不能隨便開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並且全面收回四輪的路權
wishleakage wrote:
這真的太誇張.......(恕刪)

yanyu_911 wrote:
別人的違規別造成自己的傷害...(恕刪)


閃勒
照影片的狀況你能閃哪去
騎士已經煞車 並靠到最外線去了
你還要他閃哪

閃向右邊工廠空地..... 對不起 物理時間上不可能
對象汽車如果有減速還有可能
但還要考慮 汽車是否就是要彎進去,我就有遇過這種白目

閃對象... 只要考慮超對象的汽車駕駛是正常人的話
就會考慮到他有可能會閃會去自己的車道
如果你想閃到對象去,那就有可能會在次跟他迎面撞上

你的想法是對的
但是面對這種狀況
你的說法只是對死者的不敬

KO1971 wrote:
我是原始將檔案上傳及...(恕刪)


我不會管他那麼多,沒錢賠就去坐牢,坐出來看他會不會乖一點.

中風的家人? 拜託,別人家的連心臟都被你撞停了.

爛爛爛.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剛才聽我同學的父親說 肇事者黃朝群已經丟了第一次的和解金額 肇事者開出的價錢是三百萬 而且包含強制險130萬的給付 (所以他只想自掏腰包170萬)

當然 此金額當然無法和解

想必肇事者這幾天也在打聽或是爬文 怎樣可以將金額殺到最低

這幾天肇事者的態度是

事故第一天 : 地點: 醫院 我會負起全部的責任

事故第二天: 地點 : 警局 : 我剛出社會 沒什麼錢 家中父親中風需要我照顧

事故第六天 (頭七): 地點: 靈堂 表情嚴肅 無語

事故第八天 : 三百萬包含強制險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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