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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在先!單車闖紅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

在台灣是講情理法,而非法理情,也就造就許多糢糊地帶.反而加害芸芸眾生.
往往造成加害者比被害者還可憐,現在是闖紅燈者是受害者,哪撞人變加害者,
倒因為果之思維真是非常可怕,浮濫同情是非不分,又如顛倒陰陽逆天而為視為亂.
爾今總算是老天有眼,有位明眼檢察官及法官,正確判決還那無辜被害者清白.
而那婦人家屬雖是失去親人非常悲痛,但亦應有明理之心才是.


違規就是有錯,不該助長違規歪風!

本來紅燈就該停,不停等於找死,不遵守只會和自己過不去!

看到那些人就常在想:是沒眼睛嗎?還是有眼睛但色盲?要不就是沒腦袋!不然就是腦殘了!
(以上沒有歧視身障人士之意)
就算一時僥倖沒事,也難保下次沒事,遲早出事!

希望以後都可以明辨是非,讓那些不知規矩為何物的人可以卻步!
夢想是美麗的,現實是殘酷的。 雖然錢絕對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
檢察官這樣做

其實才能救更多人!

這樣做就對了。

cwh0128 wrote:
換個角度想,如果你是...(恕刪)


依個人經驗
在人車多的路口
會闖紅燈的情形並不多
反而是車輛不多的路口
闖紅燈的情況會特別嚴重
(想說沒啥車闖過去,運氣不好就中了)
因此在經過較少車流的地方
即使自己是綠燈
也會減速注意左右方來車再通過

在人車多的路口還敢闖紅燈的
八成是想自殺...
闖紅燈被撞,自找的…

婦人家人不服,儘管上法院去告吧…法院要看證俱。

這個檢查官真的該給他按讚!
終於有像樣的法官了

情理法 根本狗屁不通

本來就該法理情

台灣人太不守法 自己犯錯 還要對方承擔

我希望那台貨車 可以跟對方求償

wjack29 wrote:
依個人經驗
在人車多的路口
會闖紅燈的情形並不多
反而是車輛不多的路口
闖紅燈的情況會特別嚴重
我覺得,尤其是鄉下剛拓寬的省道或外環,非常危險。
當地人習慣的生活方式......
被撞了也一定認為是別人的錯,因為他同樣的方式過馬路過了幾十年了,怎麼可能會錯!

tz0010905 wrote:
台灣人太不守法 自己犯錯 還要對方承擔
我希望那台貨車 可以跟對方求償

求償一元,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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