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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牌 779-HLP 逼車兼擋車

台灣近來這些喪心病狂的人有日漸增多的趨勢
唯有事後靠行車紀錄器的證據來保全自己的權益跟還原事實真相
要靠立法來嚇阻此等行為可說是幾乎不可能
吾等只能盡量將這些影片傳至網路廣為流傳,增加媒體曝光機率
最好傳遍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是一個危險恐怖的地區,直到政府不得不關心(因為政府目前只關心股票跟選票)
好像在新聞上有看到那個人在網路上道歉欸
..還真沒誠意
而且鬼島法律也罰不了多少

我看到我舅舅開的山葉鋼琴教室了!
我超討厭這一種人的!!
讓我轉貼一下FB!!
改這麼大
一直測試自己的卡鉗!
上新聞不就好了!
好勇敢的騎士阿
以肉身檔車喔
讚!!
應該先頒發獎牌給他的~
樓主人真好~連喇叭都沒有按一下

被貓了一桿 wrote:
好勇敢的騎士阿以肉身...(恕刪)




現在上路少說也要11噸的貨車台灣人才會怕!!



機車擋汽車...別鬧了!!!





linpredator wrote:
但是
檢舉交通違規
完全沒獎金
純粹做功德


給你個讚!可惜不能加分。

不過要小心喔,可能會有些人跳出來說行車紀錄器是保護自己用的不是拿來檢舉用的,質疑你都不違規都不超速嗎?這就是台灣人囉!

bulibi wrote:
給你個讚!可惜不能加分。

不過要小心喔,可能會有些人跳出來說行車紀錄器是保護自己用的不是拿來檢舉用的,質疑你都不違規都不超速嗎?這就是台灣人囉!
...(恕刪)

我不是用行車記錄器拍的
我是用數位相機拍連續照片
你講那些人的閒言閒語酸言酸語
習慣了啦
當耳邊風就好了
其實那些人講一堆漏漏長的理由
什麼

"你檢舉別人 你自己都不違規嗎?"
(照這邏輯來講 警察也不能抓違規 因為他自己也有違規過 我只檢舉惡意蓄意故意違規 不小心不得已的我也不會檢舉)

"你那麼愛檢舉 不會去當警察阿?"
(真的當警察後事情一大堆 抓交通違規只是他們的一個基本責任額而已 我也壓根兒沒想過要當警察)

"警察都不抓了 你管那麼大幹嘛?"
(不廢話 法條在這邊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我只想問一句
違規的被檢舉
到底是
違規的錯?
還是
檢舉的錯?




下面是我之前回的文
也感謝您的稱讚

沒有任何一個人在台灣騎車開車可以完全不違規的
就連法官跟警察都一樣
所以
大家都有違規過
所以都不要抓了?


那些愛違規的人會說
"警察都不管了 你管什麼?你住海邊阿 管那麼大阿?"
"別人也違規阿 為什麼只抓我?"
"你自己也會違規 所以你不能檢舉別人"


那些愛冷嘲熱諷的會說
"那麼愛檢舉 你不會去當警察嗎?"
"又沒獎金 你是吃飽太閒喔"
"為你加油喔 地球和平台灣繁榮就靠你了"


都是一些老梗
當當耳邊風就好
只會轉移焦點

真正惡意違規影響他人交通權利的人
反而沒人管沒人唸
他們還可以大喇喇地說
"大家都這樣阿 你不會嗎?"


這些人的邏輯就是
"你也違規過 所以你不能抓我違規"

這邏輯跟
"你不能罵總統 因為你沒當過總統"
"你不能罵警察 因為你沒當過警察"
"你不能罵強姦犯 因為你沒當過強姦犯"
是類似的 反一下而已




違規有分故意的跟不是故意的


路邊併排停車
後面汽車不得已要跨越雙黃線逆向幾秒鐘

路邊公車計程車併排上下乘客慢慢來
後面機車不得已要騎到禁行機車道

看到黃燈要轉紅燈了
緊急煞車而前輪超越停止線

這些都不是故意的



禁止左轉處左轉迴轉
故意切入連續車流插隊
故意在直行車道衝到前面插隊左轉(不認識路?少來了啦 有是有 機率很小啦)
逆向超車(前方整條路被事故或是惡意龜車擋住的話不算)
闖紅燈左轉迴轉直行右轉
不戴安全帽(安全帽帶不扣好)
騎車講手機
騎車三貼四貼


這些我看不出有那些是不小心或不得已的
我想如果撞到他應該也是他的錯
行車紀錄器說明一切

建議行車紀錄器可以裝前後各一台
先說惡意擋車當然不對

不過應該是板主的開車的行為 惹得機車駕駛不高興 所以引發機車駕駛的報復行為
不是故意想製迼假車禍

從影片中可以看到 板主先是行駛在機車道上而且速度很慢

後面機車若想超車只能從左邊的線道超車 而板主切左邊時 從影片中可清楚聽到機車剎車聲音

明顯是板主在切左邊車道時沒顧慮到後車機車的路權而硬切 若機車駕駛沒急剎車的話 已引發車禍

當然機車後面擋車的行為還是不對 只是說板主在行車上 也非全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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