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yeekimo wrote:錯誤的觀念還這麼囂張.我最痛恨山路過彎吃線的人.如果我假日到山上,就會遇到一些觀念跟你一樣的人.若一般彎道就算了,互相看得見,早早讓開.但盲彎還吃線的人一堆,非得嚇死人不可嗎?你吃對向的線10公分,別人就少10公分的空間.吃20,別人就少20. 在小道上,你吃線,別人要停下來讓你過...(恕刪) +1如果不吃線,就不會開車的話,最好就不要上路。你吃線,對方也吃線,兩個就撞一起了。話說「健保費」最好不要支付這種違規車禍的支出。
雞蛋糕 wrote:這次的車禍是.老爸開...(恕刪) 台灣的法律 + 受傷的騎士......汽車當時不出現在那裡,機車就不會緊張、摔倒。職業駕駛看到機車高速過彎,應該預期對方可能會摔倒,為了騎士(肉包鐵)的安全,要有閃避的動作,撞山壁也行。為何對方自摔來撞你,也會有事?假設自摔原本有50%救活的機率,因為撞到你的車輛,改變碰撞姿勢,救活的機率只剩5%,跟你有沒有關係?~ 以上是我對台灣法律的解讀 ~
這穩贏的 沒有不想賠就可以不用賠的還好有記錄器賴不掉的 這也根本沒辦法閃不然對方極有可能說你老爸跨黃線擦撞到他車損+營業損失都要討 營業損失最多一天能報1500~1600左右可以的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可以省很多麻煩不必聽對方哭喊沒錢 不討也對不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