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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生車禍的肇事車輛影片~第三次法院開庭~有結果了

我也覺得應該是要煞住而不是要往右偏
今天如果你煞不住撞上去,你有行車記錄器絕對可以證明是他的問題(轉彎車碰撞直行車幾乎都是轉彎車要負責)
可是你往右閃,等於變成是你轉彎車碰撞右邊直行機車的責任
這樣突然往右偏真的很危險,危險程度不亞於內線車道突然右轉喔
(因為你不想煞車所以才有這次的問題吧)
現在路上不是有一堆像那台裕隆一樣的開車方式嗎?

請注意,是一堆喔.....不管左轉右轉或是從路邊轉出來還是從巷口轉出來....

也不看有沒有車,想轉就轉,那管你那麼多....

而且影片後面那台裕隆落跑右轉青海路時

又用了同樣的方式直接從中線右轉超了一台小貨車進青海路啊.....

如果我是樓主就直接煞停直直撞上去....

小弟在路上遇到像那台裕隆那種的,都是一直狂按喇叭的啊...

不過也是有一些坐上駕駛座就變色盲加耳聾加左右分不清的人啦....

我只能說樓主歹運.....
我猜樓主的行車記錄器是TE-CDVR001

因為從日期與時間的編排方式就跟TE-CDVR001的一模一樣
☆╮☆~如果旅行必須等待理由,可能一輩子都無法真正上路。~☆╭★
樓主,有資訊再請更新給鄉民知道,謝謝
diba7733 wrote:
很明顯的對方違規,內線車道欲右轉不可直接轉入需切到外車道後再右轉
交通安全規則內有寫 我查一下條文
102條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你可以提供影像作為有利證據,你與肇事車輛是有因果之關係才導致椪撞機車,未來可以用於解釋發生經過
另外真的好在你有記錄器不然別人還會以為你要違規右轉,不幸中的大幸


光紅色這一條

裕隆車主就有責任了

還好有影片 不然真的會變冤大頭

賠不完

照這個樣子責任絕對是開版大來負責的~
因為開版大的疏忽造成車禍~因為是你的右轉造成車禍!!!而且你沒有打方向燈
說點不負責任的~如果你是去撞到左方那台車~也是左方要賠啊~
這個要揮到對方的責任根本是不大可能~

大低逃 wrote:
看了這麼多回應還是忍...(恕刪)


我很想給你按個 "讚"


說是一回事,說道理每個人都會,可是當下應變時間本就不多.
每個人臨場應變方式也不盡相同,只是很同情樓主遇到這種鳥事.

小弟也曾經預過類似的事,
小弟是直行車, 車速約 40km左右, 過紅綠燈看到一台機車從騎樓準備斜切進車道,
是一位歐機桑,當他準備切進來時小弟發現他卻沒往後方看(小弟的車就在他後方),
於是小弟踩煞車,好了. 這麼一踩, 歐機桑沒事, 後方一台機車立刻撞到我的後行李箱.
小弟當下一臉錯愕, 卻看到那位歐機桑終於看後方了(因為聽到撞擊的聲音),
他只回頭看了一下,不到5秒,就....騎走了

唉~~~
前車根本沒碰撞,無所謂肇逃的問題
很難要的到錢
希望你有保車損跟第三責任險
那就交給保險公司
不需要自己忙著當柯南
我是覺得應該要踩煞車直行,頂多撞上去。右切真的太危險了。
萬一右後方來的是砂石車,那後果可能不堪設想。尤其是副駕可能很危險。
再說,撞到車子總比撞到摩托車來的安全吧。

現在你撞到摩托車,其實是不能拿前車害你的來當做藉口才對。
不過有錄影的話就看法官那邊會不會判前車也要比例賠償。

像是路上突然有貓、狗衝出來之類的,應該也是踩煞車直行。比較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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