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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吵超車道了,在內側道請跟上車流速度,拜託...


王下七五海@@ wrote:
如果大大有GPS~你就知道你的表速是快樂表了~

朋友的ALITS~表速110~GPS102

如果開到115呢~GPS搞不好還沒破110


ANS: 真的如此嗎? 假設某路段最高路速限是110Km/Hr,容許+10,那你敢不敢以GPS數值: 119 km/Hr 來行駛呢?

請參閱以下其它大大之觀點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023809&p=2


PS: 我是相信警察杯杯的測速槍是最準的 (繳罰單時才知道的)



moon7th wrote:
內側道為超車道的問題...(恕刪)


你說得很多也很中懇

但我覺的一點意義都沒有

在台灣開車就是這樣

還是照自己的意思隨便開開就好

我已經認命了

不知道大家還再執著什麼?

lono7 wrote:
ANS: 真的如此嗎...(恕刪)


我是都開表速120~GPS117~118

常常南北跑~
HADES LEE wrote:
你教錯你的孩子了 你只告訴你孩子一件事:當個盲從無知的人

如果守法教育是您所謂的盲從無知的話,
我替你的孩子有這樣的父親感到悲哀。
這篇文章真的是金玉良言阿!!
不過台灣有多少人可以聽的進去呢? 其實每個國家都有這樣的問題
只是數量的多寡而已

像我在加州的高速公路開車 speed limit大約都在65~70英里 但是大部分人的速度都會保持在70~80英里之間
如果你真的開了65英里在路上 你會看到很長的車龍在你後面排著的~~

所以大家其實記得一個觀念 跟上車流的速度
另外更重要的就是.......其實你在沒有車沒有人的陸上 你要怎麼開都是你的事情 時速200或是時速20都沒有人會管你~~或是你不想打方向燈 你想要在路上甩尾嘉上狂按喇叭 還是你想要開著車去撞牆 也沒有人會管你的
但是實際上你開車騎車走路在街上一定有別的車 有別的人 那就請不要影響到別人
總而言之有影響到別人的方便就是錯的 如果不會影響到別人怎麼樣都無所謂 因為你撞死了 也沒有人會覺得心疼的~~~

燕赤霞 wrote:
如果守法教育是您所謂...(恕刪)

那你真的知道你口中的"法"是啥啊?
你有沒有真的去看過交通法規阿?

如果你有看過,你還教你的孩子要跟大家一樣?
如果大家都違規,你的孩子也要跟著違規?



你的心態就是台灣現在問題的答案
"擇善固執"已經是屁
老子我覺得對的事情就是對,警察沒抓、大家都一樣,錯的事情就變成對的

了不起!

HADES LEE wrote:
那你真的知道你口中的...(恕刪)



法 <<要願意去遵守才是法
人 <<<怎樣亂開 高速公路還是一樣龜 . 一樣每天都有 飛翔物
((( 內側車道為龜車道 )))

正常駕駛請自行左右變換車道超車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有法條也沒用,實際上是取締上的困難:
你怎麼確定你是以最高速行駛?你怎麼確定GPS沒問題?

偏偏斑馬車是定點,取締上很困難。


應該從硬體上根本改良。
比如說每隔一段距離(可討論)加設LED燈誌,燈誌分成幾種顏色:假設紅、綠、白(顏色可以討論)。

三種顏色是固定頻率依序變換(根據速度及距離計算後)。
假設你進入內線時燈誌是綠色,你到下一個燈號變成紅色,表示你超速了。
反過來,當你到下一個燈號,顏色是白色,表示你未達最高速(龜車),請加速或者變換車道。
如果你到下一個燈號,顏色仍是綠色,表示你的速度為合理範圍。

反正現在攝影機很多,動態錄影可以查證你的速度是否達到標準。

主動的提醒駕駛人你的車速狀況,讓車速達到一定標準,避免龜車堵住整條線。

alesiX wrote:
有法條也沒用,實際上...(恕刪)



不如從發照制度著手

請監理站嚴禁駕駛觀念腦殘的人考駕照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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