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 習慣就好我們公司就有好幾起明明就沒超速 警察誤判還是照開不誤即使有 行車紀錄卡(大餅) 大車規定有的配備)衛星定位紀錄 證明並未超速也沒用 都告到高等法院了法官:警察有他們的專業 雷射槍有經過檢驗我們的證據都是((賽)) 不足以認定真是SHIT 誤判是出在人不是出在機器好嗎???一個殺人犯 在苦無證據下 他還是會被判無罪!!!!!!難道紅單 就可以因為警察的主觀判斷(( 好像是這台)沒有可以確定的證據下 就隨意開單嘛????但事實就是如此現在有行車紀錄器 警察在亂開阿 !!!!
johnson728 wrote:全球警察有一次在PK,看誰破案最快最利害!!就把兔子放在深山裡看誰先捉到...第一位美國的警察,發揮FBI地毯式的搜索,3個小時候把兔子捉到!!第二位中國的警察,發揮64的精神直接放火燒山,2個小時就把兔子捉到!!第三位台灣的警察,只見他拿著警棍吹著口哨,悠栽悠栽慢慢的走進森林裡~沒十分鐘...拖出一隻黑熊正當大夥搞不清什麼情況時,只見黑熊哭著說...你不要再打了啦~我是兔子啦~~...(恕刪) 舉的例子真是好到不行!真是實際啊!
豬年...豬頭啊... wrote:連抓超速都看錯, 都抓錯, BMW跑輸TOYOTA, 技術能力都不夠...(恕刪) 那位警察應該是連追都沒追吧,隨便找一輛同款又同顏色的 YARIS 當替死鬼,做事不夠嚴謹。
f97117 wrote:警察裡是有好人但畢竟...(恕刪) 說的好,職業是自己選的你們選擇做人民公僕,那就好好為人民做事,如果不爽做可選擇離職,在對岸警察做錯了事好像有罰則處理,記的好像是當月的薪資扣掉.哈哈這要是台灣也有這樣的處罰我看8成以上的警察没薪水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