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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逆向開車的,你有勇氣與他對撞嗎?

如果已經剎車剎到完全靜止了,這樣可否避免這帝王條款
如果可以的話,就有化解的可能性了

MILK660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 未...(恕刪)

壓力鍋 wrote:
這個雖然回應很多次了...(恕刪)


你說的我知道, 只是台灣法官與"受害者"往往不管你到底是不是有錯, 常常一口咬定你就是有錯就是要賠, 我老婆就因為逆向行駛與未讓主幹道的車撞斷腿, 對方居然還說你沒看到路口要減速嗎? 沒看到我開車過來嗎? 還說要賠最多賠你五萬啦, 再多沒有了啦 要告去告啦~~
我自己也遇到過一次明明就是對方撞到我, 只是他的車摔倒後繼續往前滑到我前方, 造成看起來像是我撞他而對方家屬說我的錯要我賠, 警方也說看起來應該是我追撞對方, 還好遠方有支監視器還原真相, 不然我可是受害者變成加害者.
在這裡發文真麻煩,只說你的想法人家說你嘴砲鍵盤俠,附上證明人家說你炫富?!

luftwaffe wrote:
你說的我知道, 只是...(恕刪)

所以這就是証據力的問題了,看來我也該去裝個行車記錄器。只是機車都在外吹風淋雨,要畫質好又要耐候性佳的很難找。
但程序上就是這樣,也真的滿多人誤解,以為移送=判刑
基本上我都是沒在閃的~頂多停下來讓他撞~
試問對方逆向超車過來時.你有辦法馬上觀前顧後旁邊有沒有路人或汽機車嗎?
為了閃給他過.撞到別人衰的是自己而已....
要把責任推給逆向超車的人....台灣的法律...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
我吃過好幾次虧了~
光是路上為了急閃違規車輛,而讓原本受害者的身份變成肇事者的可憐人就數不清啦~
要撞就撞,省得自己為了閃避違規者而失控或肇事,至少與逆向車對撞,還可以以受害者的身份求償

tonycow1234 wrote:
這時才想起行車記錄器的重要 ..... 可惜老車不想裝.(恕刪)


裝一下吧 1000內就有


問車種車價比較的自己先去問~~~~~~~~~~~~~~~~~~~~~~~~~~~~~再來發問
當然不可能
他想死
我怕死

我後面有大貨車的話~我更要閃
成全他去吧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如果有閃避動作~而還是無法避免對撞的話...
帝王條款就不適用了~以前這麼遇過一次

所以平常行車時稍微靠右邊一些些...
至少發生碰撞後會形成對自己有利的現場狀況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勇氣?我連看都來不及,煞車也沒踩就撞到了

他也想帝王條款來凹我
檢察官說:
闖紅燈+逆向行駛,誰有辦法注意到你...
Jason Chen @Taiwan

JasonChenTW wrote:
檢察官說:
闖紅燈+逆向行駛,誰有辦法注意到你......(恕刪)


給這位檢察官一個讚!!!
現在01神壇都不用正名了? 一堆神來神去的文章不管~雙重標準!不曾認真~所以不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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