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八雲 wrote:http://www...(恕刪) 怎嚜說呢..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感覺又好像機車還沒騎到路口時~TAXI已經要轉彎了通常會把安全放第一的騎士..都會減速慢行觀看前方動靜..不讓我我就按兩顆蝸牛喇叭讓他舒服一下話說騎士有拜有保佑..沒去撞到電線桿
葬心 wrote:我只能說一句話~10次車禍9次快~~~另一次是騎太慢...(恕刪) 以這個案例看來,騎快騎慢已經不是主因,騎慢也是撞上去不然就是被小黃撞,小黃本來就要等到車輛完全停止或者沒車的時候才能轉,因為轉彎車本來路權就是最小。況且這個路段看路標應該是有限時不能左轉,代表此路口是車流量大危險路口,看到此標誌本來就要特別小心。小黃本來就要負擔本次事故的責任,只要騎士未超速,速度快慢不是重點。
類似的鳥事我也遇過我是騎機車,經過一個閃黃燈路口結果另一台機車從我左邊的支線(閃紅燈)連看都沒看就衝出來左轉我為了要閃他,整個人往右邊閃,結果壓到白線打滑整個左邊的寬骨的地方都烏青車子也修了一千多塊對方是個歐巴桑,看到我摔倒就在遠遠的地方瞄個幾秒鐘就若無其事的騎走了當時很想拿石頭砸牠…
小弟不才...照我來看,小黃先吃一張未依號誌燈行駛,先吃一張罰單....再者就是看騎士的車速,是否在市區限速40 ~ 60 看有無超速之責任..然後才是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問題不過,照這情形,很有可能是機車行駛速度過快,導致反應時間不足,反應不及產生機車打滑,致摔傷...因為"無碰撞",這樣情況對機車騎士挺吃虧的,還是要看警查主觀的認定...再不然就是,調解委員吧....小弟見解一般,有錯還請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