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兩段式左轉,把機車當成汽車看待,把機車當成汽車開,一切的問題都不是問題!!============================這句話我喜歡不知道是開車久了還是啥的,我騎車時經常當自己是汽車很多的動作都是跟著汽車走機車你只要不擋道不影響到汽車,其實汽車並不會欺負你最怕你亂鑽又影響到它,他才討厭你
yanyu_911 wrote:機車你只要不擋道不影響到汽車,其實汽車並不會欺負你最怕你亂鑽又影響到它,他才討厭你 我曾經在一條沒有機車優先道的慢車道被2台台灣大車隊的計程車惡意逼車、被疑似六合機械的人在慢車道從後方刻意近距離玩弄,也曾在台一線的機車優先道被趕路的汽車逼車依法守法騎車,並不會比較討人喜愛!
rockmiily wrote:是說我覺得待轉格不該...(恕刪) +1要用待轉區的去用 不需要的直接轉彎就好了幾個月前在台中公園邊發生了 一輛失控車把伊整排 停車待轉的騎士都撞翻了畢竟停車待轉區 在十字路口上 太危險了臺灣人民守法的觀念太差了 住家附近路邊停車把馬鹿占了一大半禁止暫停區 車輛視若無睹 讓叉路車輛無法通行叉路口停滿車輛 嚴重影響轉出車輛視線"大"字路口 車輛就停在支線車道上等紅燈車輛直接停在四道斑馬線內凡此種種 罄竹難書人民不守法 警察也裝做看不見真的馬路上 大家要自求多福了我有一種想法 可不可以停徵汽燃稅 這些停徵造成的差額就由這些不守法的人來出 恐怕收入比汽燃稅還多呢各位覺得呢
給大家一個概念:上面我說了(把機車當汽車開)這個意思就是...你騎車時當自己是汽車一樣,走該走的路同時要緊跟前車行走有開車的都知道,你在馬路上時不可能你愛怎麼開開多慢..這是不可以的一定要跟上車流而汽車之所以討厭機車,那就是..機車往往不跟著車流動線走哪能鑽就鑽(鑽是無所謂但是不可以影響到別人的安全與車流的順暢)而且騎車的人經常有個壞毛病,隨時按自己的心情去調整車的速度時而快時而慢,這樣就會造成車道上的車必須因你而調整自己在車道上的動線你跑快一直跑,汽車才懶的理你呢 對吧!不想跑快那麼你就緊跟汽車,不要讓自己變成破壞者這樣子汽車就不會欺負你,他無從欺起
我現在每天上班都需要走板橋板南路到中和...路小小的雙方車道的機車或是汽車都很喜歡跨越雙黃線.....老實說有點可怕.(曾經出過車禍.)有些是單黃線 也是有車會為了搶快跟超車 刻意的去跨越實在很想說 這些人都不怕去撞車喔@@"出過一次車禍對速度很快的車經過都會嚇到= ="希望路很小就不要在這樣危險騎車了啦